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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第二届“叶紫杯”诗词大奖赛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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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928    更新时间:2016-10-02    截止日期:2017-03-31
关于举办第二届“叶紫杯”诗词大奖赛启事

一、主题宗旨:第二届“叶紫杯”诗词大奖赛主题为“中国梦•赫山情”,大赛旨在打造具有赫山特色的文化品牌,促进诗词繁荣发展,鼓励作者多出精品,弘扬正能量,为赫山区创建“文化强区”做贡献。
二、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以赞颂益阳赫山名胜风景、英雄人物和新人新事为主(参见“中国•赫山 http://www.hnhs.gov.cn/”),也可以其他内容的诗作参赛。形式分为传统诗词和新诗两大类。传统诗词包括近体诗、词、曲、联、古风等(不收汉俳、赋);新诗包括歌词(不收散文诗、朦胧诗)。
2、每人可选择一种类别的作品参赛,不得同时参赛传统诗词和新诗。传统诗词每人可选近三年来创作的作品不超过5首;新诗不超过3首参赛,每首不超过40行。不论发表与否均可参赛,但已参加首届“叶紫杯”诗词大奖赛的作品不论获奖与否不得重复参赛。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剽窃和抄袭他人作品参赛。否则,一经查实,即行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须知:
1、每人的参赛作品须一次投稿,补投无效。参赛作品必须注明“第二届叶紫杯诗词大奖赛参赛稿”字样,并附上参赛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通讯地址(含邮编)、电话等信息;若附电子邮箱、QQ号码更好。
2、全国各地及海外中华诗词作者均可参赛,本地与外地参赛作者一视同仁。
3、参赛投稿日期为: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4、参赛作品可邮寄纸质稿件或发电子邮件。纸质稿件只需一份,一律寄(或送)“益阳市赫山区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邮政编码:413002)徐萍收”,由他人转送的若有遗失概不负责;电子邮件发:5242869@qq.com。纸质稿件以挂号邮寄为佳,电子邮件如有回复即为收到。稿件发送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同时寄发或重复寄发均取消参赛资格。 
四、奖项奖金:传统诗词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4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8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300元。新诗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6名,奖金各100元。
五、大赛将评选1000件左右参赛作品(包括获奖作品)入编《第二届叶紫杯诗词大奖赛入编作品专辑》,并免费寄赠入编作者。
六、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参赛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湖南省益阳市碧云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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