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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好花红赋》有奖征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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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154    更新时间:2017-06-10    截止日期:2017-06-20

为充分挖掘和展示惠水县深厚的历史底蕴、文化特色、地域民俗、自然景观、发展成果,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好花红民族特色文化,弘扬好花红时代精神,歌颂惠水、赞美惠水,宣传惠水,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家乡、热爱生活、建设家乡的智慧和力量,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纪念《好花红》进京6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要求,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好花红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惠水县委宣传部、惠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集要求
1.体裁形式。作品须采用传统《赋》的体裁形式。
2.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内容健康,表意准确,风格高雅。能够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好花红文化内涵,展示惠水独特的历史和人文底蕴,反映惠水地缘地貌、自然资源、民风民俗,讴歌全县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变化和发展前景。
3.格式要求。符合赋的规范格式,作品要用标准简化字,尽量避免生僻字,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4.版权要求。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应征者拥有真实、合法的著作权、版权。
三、工作步骤
1.征集阶段。2017年5月10日-6月20日为作品征集阶段,对全国各地寄送来的《好花红赋》,认真登记、分类,做好评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评选阶段。6月21日-7月20日为作品评选阶段,拟请省内著名作家、相关专家学者、领导组成审稿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终评,精选作品经公示无异意后报县委常委会最终审定。
3.应用阶段。7月20日后为作品应用阶段,主办单位根据县委常委会审定意见修改、使用《好花红赋》,并开始全面应用推广。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设采用奖和入围奖两项,采用奖1 名(作品使用)1万元;入围奖5名2000元。
五、征集事项
1.征集时间:5月10日开始至6月20日截稿(以邮戳日期为准)。
2.参与方式:应征作品用仿宋三号字书写,A4 纸打印,并填写惠水县《好花红赋》征集活动报名表(附后),同正文一起邮寄或发电子邮箱。(通讯地址: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文联;联系人:罗永荣;手机:13595473357;邮箱:1476354583@qq.com

3.主办单位对所有获奖作品享有版权,可复制、翻译、发行、汇编及其他应用。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
4.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或在著作权方面有争议的,取消评奖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行负责,已经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并追回有关证书和奖金。
5.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为保障作者权益,防止作品内容外泄,未入选作品届时集中销毁。

中共惠水县委宣传部
惠水县文联
2017年5月15日


附:惠水县《好花红赋》征集活动报名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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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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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参赛作品名称

作品简介

作者简介



http://mt.sohu.com/cul/d20170606/146582649_1960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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