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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有奖征集美丽乡村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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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905    更新时间:2017-11-16    截止日期:2017-11-25
    为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大美乡村”建设的参与积极性,永康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特向社会征集美丽乡村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标识。
    本次征集的主题是:“美丽乡村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要求征集的标识符合以下要求。一是符合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具有永康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内涵丰富,富有创新。二是要体现美丽乡村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元素,具有浓郁的乡村特色,色彩协调,简洁明快,容易识别,方便应用。

本次征集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征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5日,征集评选结果将在《永康金报》、《永康日报》上公布,并通知获奖机构或本人。全市范围的自然人、法人、相关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同时,每个单位或自然人申报不超过3件,所有应征稿件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征集标识主办方特别申明,应征方所提交的应征方案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模仿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获奖的应征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
    参加征集活动的以个人或者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皆可,可采用信函投稿或电子邮件投稿。应征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合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及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
应征作品提交地址:永康市金城路25号中共永康市委宣传部,邮编321300,联系电话0579-87101479,电子邮箱ykswxcb@163.com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聘请有关专家、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入围作品5件,每件作品获奖金1000元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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