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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宣教中心LOGO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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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4490    更新时间:2018-12-31    截止日期:2019-03-21
LOGO征集活动通知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保大会精神,落实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氛围,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于2018年8月发起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小河长小湖长青少年环境职员行动项目,旨在通过开展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教育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环境创新能力。
 为扩大项目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教育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LOGO,欢迎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提交相应作品。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武清区环境保护局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1日
四、作品要求
作品应围绕水环境保护主题,体现青少年积极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理念,展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的内涵,鼓励、引导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
具体要求:
(一)形象生动、结构简洁;寓意深刻、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创意和视觉冲击力、吸引力;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亲和力。
(二)应征作品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源文件为AI、PSD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使用。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者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三)作品要求原创性。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五、评选和发布
(一)初评。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初评,选取一定数量的优秀作品,在有关媒体上展示、投票。
(二)终审。根据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三)发布。2019年4月中旬,向社会公布小河长小湖长青少年环境志愿行动项目LOGO。
六、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该奖项作品将被确定为小河长小湖长青少年环境志愿行动项目LOGO。
幼儿园及小学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
中学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
高校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
社会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   
      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将根据提交作品数量、质量和综合评审意见,对奖项数量和设置进行适当调整。所有获奖作品都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
七、投稿方式 
请应征者登录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官网(http://www.ceec.cn)或“微说环境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搜索并下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小河长小湖长青少年环境志愿行动项目LOGO征集活动作品申报表》后进行申报。
应征者需完整填写LOGO征集活动申报表并扫描后,连同应征作品(含设计说明、源文件)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标题请标明“小河长小湖长青少年环境志愿行动项目LOGO征集活动”。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活动由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负责标识的征集、评选和发布。
    (二)应征者需保证应征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应征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作品,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应征者领取的奖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四)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方案的所有约定。所有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单位保管,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完整原始文件。因邮寄或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应征作品版权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公益活动中使用(如网站、海报、媒体和出版物等)。主办单位拥有入选作品的展览、出版(含电子出版)及收藏的权利
 (六)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焦志强                 
     电  话:010-84634281-83
     邮  箱:10063323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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