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任务 > 口号标语
2000元 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语有奖征集
0
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760    更新时间:2017-05-18    截止日期:2017-06-09

  2016年5月,延边州成功列入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开展的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率,提高创建工作参与度,营造出社会共治食品安全良好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语。


一、征集内容
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语


二、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广泛征集有创意的宣传语,个人、企业和组织均可投稿。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9日


四、作品要求
1、符合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主题,体现延边州食品安全特色,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
2、文字简练、主题突出、寓意贴切、易读易记、琅琅上口。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3、宣传语文字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同时须附上标语内容的详细文字说明(不超过200字)。
4、每位投稿者投稿作品不超过2条。
5、需注明作者身份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6、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本人承担。


五、投稿方式
   投稿人员需填写“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语应征表”(见附件),投稿作品发送至电子邮箱:403035394@qq.com,邮件标题须注明“延边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语征集”字样。(未按照上述要求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采用)


六、评选方法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法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按照投稿数量,按照比例初选出部分作品进入到大众评选阶段,并在“食安延边”微信公众号、“延边新闻”微信公众号发起大众投票活动。
2、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3、全程通过“食安延边”微信公众号、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主流媒体公布本次活动最新动态及获奖情况。
(二)奖项设置(同一标语不重复获奖)
一等奖1名,奖励稿费2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奖励稿费15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奖励稿费1000元+证书
优秀奖5名,奖励稿费500元+证书


七、特别声明
1、延边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拥有对投稿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一切相关权益。
2、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3、每位作者投稿的作品不可反复修改,重复投稿。所有作品以首次投稿内容为准。
4、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了解详情及下载投稿表格请登录州食药监局官方网站:


http://www.ybfda.gov.cn/zwgk/zndt/2017-05-17/3653.html


https://mp.weixin.qq.com/s?src=3&timestamp=1495078559&ver=1&signature=lDSnjV7XC4mtqG1wIgag9z6huH64ePiryYqhI1TqtmtfjWBLNGQ9Fa0eQD0MJR*gxwRsMXtWWLiCNRAGf*K-ckc92ZAH3uGFh*iTcoO33gzKxZ7BpT1mzXeGEGImxuK1WPkCssDBdaUAUHg9O891NE88EIhdvFkOyfB5ceUkwr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