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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海拉尔区城市形象标识和宣传语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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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803    更新时间:2017-01-22    截止日期:2017-03-01

为进一步打造海拉尔城市品牌,建设在东北亚地区具有重要影响、辐射俄蒙和东北等周边地区的国际化、特色化、现代化魅力城市,向构筑国际化音乐名城、运动名城、旅游名城的目标迈进,海拉尔区委、政府现开展海拉尔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

海拉尔城市形象标识包括:1.城市形象LOGO标识;2.城市形象宣传语。

二、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日前(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1.创意明确。海拉尔城市形象LOGO标识要彰显海拉尔地域文化、历史传统、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和城市特色;城市形象宣传语要文字精炼、易读易记,有号召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2.主题鲜明。突显海拉尔的历史文化、地域特色、风光物产和现代文明成就,突显海拉尔打造国际化的音乐名城、运动名城、旅游名城的建设目标(相关资料可登录海拉尔政府网站了解、查询)。

3. 城市形象宣传语字数原则上限制在10字以内(附英文),最多不超过20字,并辅以300字以内的文字创意说明,以电子邮件投稿。

4.作品原创。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等行为,均由应征者自行承担责任。

四、投稿须知  

1. 应征作品包括设计图稿、设计创意说明两部分。投稿时需提供A4纸规格彩色打印稿(或绘制稿)和A4纸打印的设计创意说明(包括作品构思及象征意义等)各一式二份,同时提供电子稿,文字稿件以Word格式提交;图形稿件以PSD和JPG格式提交,图片分辨率为800万像素及以上,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2.应征者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海拉尔市城市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见附件),同应征作品一起邮寄,属于多人或单位创作的,要在《应征承诺书》上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名或单位盖章。应征者投寄作品(含承诺书,无承诺书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时请在包装上注明“城市形象标识征集”。邮寄地址:海拉尔河西草市街区政府综合楼文化体育旅游局促进科,邮编:021000,联系人:冀坤华、白鹭,联系电话:8351259,电子邮箱:logo0470@163.com,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本次活动的入选作品,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获奖个人或单位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作品一经采用,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说明方案。

4.投稿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

5.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6.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作为获奖对象。

7.凡向举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启事所有条款。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评审及奖励办法

1.评审方法: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征集单位组织专家对应征稿件进行评选,按照城市形象LOGO标识、城市形象宣传语两项内容评选出两个奖项。如无合适作品,则相应奖项空缺。

2.奖励办法:

城市形象LOGO标识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优秀奖4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城市形象宣传语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800元;优秀奖4名,奖励人民币500元。

3.评选结果将在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电视台、海拉尔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海拉尔区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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