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任务 > 歌词歌曲
2万元 “新歌唱灌南”2017全国首届原创歌曲大赛征稿启事
0
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288    更新时间:2017-09-18    截止日期:2017-10-20

      灌南县位于江苏北部沿海,是全国首批开放城市——连云港市的南大门、《西游记》中二郎神的故乡。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秀美的自然环境、丰富的物产资源、强劲的发展态势,组成了灌南一幅五彩斑斓、奋发向上的壮美画面。为全面深入宣传推介灌南,打造灌南文化品牌,塑造灌南视听标识,进一步激发全县干群干事创业热情,凝聚全县人民的内生动力,不断扩大灌南的美誉度和对外影响力,根据“热爱灌南 奉献家乡”主题行动计划,中共灌南县委宣传部、灌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灌南县文广体局决定共同举办“新歌-唱灌南”2017全国首届原创歌曲大赛作品征集活动,热忱欢迎县内外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踊跃参加。征集相关事宜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作品形式:

  作品以完整的歌曲为主,作品体裁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二)作品要求:

  1、歌曲力求围绕着人文灌南、绿色灌南、文明灌南、酒香(乡)灌南、平安灌南、奋进灌南,充分展示灌南人民勤劳、勇敢的精神风貌,诠释灌南跨越发展、改革创新和服务民生的深刻内涵,抒发热爱灌南、建设灌南的情怀,凝聚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的正能量;

  2、立意深刻,蓬勃向上,思想性强,不拘一格,雅俗共赏;

  3、具有强烈的时空穿透力和鲜明的地域特色;

  4、歌词文字简练生动,概括性强,朗朗上口,在音韵、格律等方面符合歌词格式;

  5、歌曲旋律优美动听、昂扬向上、易于传唱,做到“好听、好唱、好学、好记”;

  6、每位词曲作者作品不超过2首;

  7、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新作,不包括改编曲和曾经在其它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即取消参评资格,法律后果作者自负。

  (三)投稿要求:

  1、参赛者登录灌南宣传官网,下载并填写网上报名表(网址:http://www.中国魔术之乡.cn),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和参赛作品发送至组委会指定电子信箱:gnzhengge@qq.com;参赛者务必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和存有作品的数据光盘1份寄往大赛组委会,并注明“新歌-唱灌南”2017全国首届原创歌曲大赛作品征集字样。

  2、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包括歌词、歌谱1式6份,歌谱以简谱或者五线谱形式提供(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谱写清晰,1份署名,5份隐去作者姓名;有条件者可同时通过邮箱或以特快专递方式提交作品录音小样一份。

  3、参赛者还须提交300字以内文字说明,说明歌曲创作理念,阐述作品的创作思路及其它相关含义等。

  (四)截止时间和投稿地址:

  1、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投寄地址:江苏省灌南县人民中路1号761室“新歌-唱灌南”2017全国首届原创歌曲大赛作品征集组委会

  联系人:汪翔

  电 话:0518-80926866

  邮 编:222500

  二、组织机构:

  主办方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审定活动方案,确认、发布评选结果并组织颁奖活动。组委会由主办方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方案,处理日常事务及颁奖组织筹备工作。组委会聘请国内音乐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承担征集歌曲的评选工作。评委会将按照认真负责、公正无私的原则进行评审。

  三、时间安排:

  1、作品征集:——2017年10月20日

  2、专家评奖:2017年10月21日——2017年12月16日

  3、作品公示:2017年12月17日——2017年12月21日

  4、发布评选结果并颁奖:2018年1月(具体时间待定)

  评选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初评共评选出50首进入复评,复评共评选出20首进入终评,终评共评选出6首获奖作品,10首优秀作品。

  四、奖项设置:

  1、金奖1名,奖金2万元,词曲按4:6分配;

  2、银奖2名,各奖1万元,词曲按4:6分配;

  3、铜奖3名,各奖5000元,词曲按4:6分配;

  4、优秀作品奖10名,颁发纪念证书。

  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自付,对获奖歌曲还将颁发奖杯和证书。

  五、征歌须知:

  1、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2、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响资料等)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3、最终入选的歌曲,主办方将与作者签署有关协议,协议可有条件确认由活动主办方将其报送的作品进行改编、演唱、制作音像制品等再创作权益。

  4、所有参评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5、本启事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中共灌南县委宣传部

                                 灌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灌南县文广体局

                                 2017年4月


http://yantai.dzwww.com/ytyy/jxdt/201705/t20170506_15887877.htm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