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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 “平安福清”主题广场舞歌曲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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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118    更新时间:2017-01-05    截止日期:2017-02-18

活动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平安福清广场舞歌曲”,征集内容包括词、曲及录制后可供播放的小样。

活动时间

(1)报名阶段:2017年1月3日至2月18日,通过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进行报名并提交作品。在报名的同时,需提交版权使用授权书(见附件2)。

(2)评选阶段:2017年2月下旬,进行海选网络投票及由我市知名音乐人、高水平音乐老师及市领导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其中网络投票占总评分25%,评审委员会评分占总评分75%,将评选出前三名。

活动要求

作品包含平安福清元素,要求简单易懂,便于广为传唱,本次征集的作品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征集作品作品风格与题材不限,建议以易于传唱的通俗唱法歌曲为主,时长3-5分钟。

1、词作要求:

紧扣主题,立意深刻,彰显本土元素,融合福清的历史和人文特色;积极向上,健康鲜活,优美上口,突出时代精神,表现福清发展成就,展示福清人民的精神面貌;词句生动,短小精悍,合辙押韵,易懂易记,符合大众的审美情趣。

2、曲作要求:

主题突出,风格鲜明,旋律流畅,朗朗上口,便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一)作品内容符合活动主题,贴近平安福清活动主题,传播积极向上、时代感强的正能量。

(二)报送作品需要提交如下资料:报名表;词稿、曲谱;录制小样和授权书。

(三)每个作者报送作品数量不限、形式不限,自由参加投稿。

(四)所有报送的作品均不存在版权纠纷,主办单位拥有参加此次活动所有作品的使用权。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的所有作品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推广使用),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获奖作品将在福清市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平安福清)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布。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中共福清市委政法委所有。

活动奖品

一等奖(1名)

奖金15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1名)

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1名)

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

特别说明:1、以上奖金为税前,由参赛者自行交纳税费 2、以单位或团体参赛的,奖金将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团体,并由所推举的代表人或权益人代为接收。

征集方式

(1)歌曲作品以邮件报送。应征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2)应征作品须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字数一般在300字左右。

(3)投稿方式:投稿者应提交电子版发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fqszzb@126.com,联系人:陈晓欢 电话:0591-85225903微信:chxh2011

附件1

“平安福清”主题歌曲征集活动报名表

附件2

作品版权承诺书

为参加平安福清广场舞歌曲征集活动,本人在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征集活动通知和评选规则的前提下,向主办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 承诺人保证,作为提交至平安福清清广场舞歌曲征集活动组委会的参选作品的原创著作权人,或者因组织进行作品创作并承担责任的原创单位著作权人,或者是以委托创作、转让等方式成为作品的受让著作权人,承诺人对将参选作品提交“平安福清”主题歌曲征集大赛拥有充分权利。

第二条 承诺人保证按照“平安福清”主题歌曲征集大赛的要求填写作品的有关信息,并向“平安福清”主题歌曲征集大赛主办方出示自身对参选作品具有充分、合法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承诺人自将参选作品送交“平安福清”主题歌曲征集大赛之日起,即视为已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任何形式(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任何媒体、载体进行使用,包括词稿、曲谱、录音小样等资料)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包括复制、剪辑等权利),作者享有著作权与署名权。

第四条 承诺人保证:

(1)承诺人为申请参加“平安福清”主题歌曲征集大赛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

(2)参选作品及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不含有任何诽谤、淫秽或非法材料,也未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3)因承诺人原因造成选送作品存在著作权纠纷而影响“平安福清”主题歌曲征集大赛的,同意“平安福清”主题歌曲征集大赛组委会采取撤换作品或节目等必要措施,并保证由本承诺人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承诺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以做出解释。

参选作品标题: 承诺人法定全称:

联系地址: 签署日期:

签字或盖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http://mt.sohu.com/20170104/n4777927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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