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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安平镇有奖征集镇歌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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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4130    更新时间:2018-09-22    截止日期:2018-12-31
镇歌是乡镇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乡镇内涵和精神风貌。

为进一步塑造安平镇形象,提升文化品位,打造乡镇听觉标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的自豪感和建设家乡的使命感,安平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安平镇“镇歌”征集活动。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01

征集要求
镇歌歌词作品要准确反映安平镇地域文化特色,全面展示、宣传安平人文精神、历史积淀、自然风光和安平人自信自强、奋勇争先的时代风貌。

作品力求语言优美、健康向上、长短适度、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02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所有关心和支持安平镇发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

03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04

评选办法
征集结束后,由组委会组织专人对征集作品进行初选,选出入围歌词若干;组织专家对入围歌词进行评选,评选出3首入选歌词,确定1首为安平镇歌。

对入选歌词设纪念奖,颁发证书;对确定为镇歌的歌词设优秀奖,颁发证书并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入选歌词和确定为镇歌歌词不重复奖励。

05

投稿须知
每位作者限报2个以下作品。

应征作品须原创作品,并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一般在300—500字。

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投稿请注明姓名、单位、手机联系方式等信息,发至椒乡安平公众平台后台,联系电话:13673831888。

06

特别说明
1.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并追回已发奖金和证书。

2.安平镇人民政府对入选作品和入围作品拥有版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但不得再将作品另作他用或转让。

3.安平镇人民政府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安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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