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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好人馆Logo”和 “椒江好人卡通形象”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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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899    更新时间:2017-11-15    截止日期:2017-12-15
“椒江好人馆Logo”和“椒江好人卡通形象”
征集活动来了!


快来参加
看看你的想法


各街道党工委、大陈镇党委,区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椒江好人馆”将于近期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推动形成“崇尚好人、学习好人、争做好人、赶超好人”的生动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广泛征集“椒江好人馆Logo”和“椒江好人卡通形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品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标识雷同或相似,且尚未被注册。


  2.符合主题,充分体现“椒江好人馆”平台价值、体现“椒江好人”道德品牌内涵,体现椒江地域特色、文化特征、城市形象、人文精神。


  3.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宣传、场地设备、服装等。


  5.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征集方所有;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和修改权均归征集方所有,创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征集单位享有对“Logo”和“卡通形象”进行再修改、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


投稿时间
  2017年11月14日—12月15日。


投稿内容
  包含Logo或卡通形象设计稿、设计理念诠释以及作者个人信息(姓名、通讯地址、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和E-mail等)。


投稿要求
  1.设计理念诠释要求提炼、精简,文字控制在300字以内。


  2.纸质作品要求彩色打印;电子稿件要求以JPEG格式和源文件PSD一并提交,要求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椒江好人卡通形象”作品毛绒玩具、钥匙挂件、车载挂饰等均可,但要注明卡通形象材质,如木质、橡胶、针绒等。


投稿方式
  1.书面作品:请寄送至椒江区文明办宣传教育科(椒江区建设路16号426室),并在信封需标明“椒江好人馆Logo”或“椒江好人卡通形象”征集活动。联系人:苏雅;联系电话:88830051。


  2.网上投稿:请将作品发送至jjqwmb @163.com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需注明“椒江好人馆Logo”或“椒江好人卡通形象”征集活动。


奖项设置
  1.椒江好人馆Logo:本次征集活动设优胜奖1名(奖金3000元)、入围奖2名(奖金各1000元)。


  2.椒江好人卡通形象:本次征集活动不设具体奖项,经专家评审采用的作用,分别予以2000元奖励。


其他事项
  1.投稿者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符合商标注册及所有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并确保任何第三方不因知识产权等问题向征集人主张权利。如发现有侵权行为或侵权事实将取消参评资格,并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自留底稿。


  3.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宣传部、台州市椒江区文明办所有。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宣传部
台州市椒江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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