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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泉州台商河长制征文及标语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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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554    更新时间:2017-09-02    截止日期:2017-09-25

河长制·征文比赛

一、征文体裁及内容   

内容:征文以泉州境内的晋江、洛阳江、九十九溪、山美水库、惠女水库等水系为主要对象,以建设、治理、保护等为内容,通过故事、情感、言论等各种方式,把人与“母亲河”的和谐相处、唇齿相依、情感相连、梦想寄托予以表现,体现“爱河、用河、护河”理念。

体裁:诗歌、言论、记叙文、散文。   

二、征文要求及方式

征文面向广大爱河热心人士,为自由投稿。征文采取回避制,组委会成员及主办方单位职工不得参与评奖(可投稿)。征文自即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止。9月底评奖并在海峡都市报公布。

要求:

    1、作品体现“爱河、用河、护河”主题,比如“守护母亲河”的类似命题。
    2、作品条理清晰、语言流畅、情感饱满、有感而发、富有哲理、发人深省。
    3、作品为未发表过的原创。超出征文内容以外的或抄袭的文章不得参加评选。征文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不退稿。
    4、字数1000字以内为宜。
    5、征文格式:征文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学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在文本眉头注明(河长制之“爱河 用河 护河”)字样,电子版统一用word格式。
    6、征文统一寄自:泉州市东海行政服务中心C栋9楼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之“爱河 用河 护河”征文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或邮寄至:qzshzb@qzsdj.gov.cn
    联系电话:0595-22572977

河长制标语征集

为更好地推进“一河一策”工作,本次组委会特别发出“爱河 用河 护河”标语征集,广大爱河热心人士也可根据每条河流(如晋江西溪、晋江东溪、洛阳江、九十九溪、闽江泉州段、九龙江泉州段等)的特点、特色、特性,因地制宜给予创作,可以闽南语四句创作,作品一句话为宜,要求体现“爱河、用河、护河”主题,内容富有贴近性、传播力强、朗朗上口,不能低俗、平庸。投稿方式与“河长制·征文比赛”一样,同样给予一定奖金和证书。


征文奖金25800元 等着您

奖项名称
获奖等级
获奖名额
奖金及奖状
诗歌、言论组
一等奖
2名
各奖励1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
5名
各奖励800元及证书
三等奖
10名
各奖励500元及证书
散文、记叙文组

一等奖
2名
各奖励1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
5名
各奖励800元及证书
三等奖
10名
各奖励500元及证书
爱河宣传标语组
一等奖
1名
各奖励800元及证书
二等奖
3名
各奖励500元及证书
三等奖
5名
各奖励300元及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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