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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征集宣汉县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先进典型荣誉称号名称和表彰奖励设计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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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940    更新时间:2017-03-29    截止日期:2017-04-30

中共宣汉县委公民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诚信·守法·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先进典型荣誉称号名称和表彰奖励设计样品的启事


为大力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广大群众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进一步提升“诚信·守法·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影响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县、乡、村表彰奖励家庭荣誉称号名称和表彰奖励物品设计样品。


一、形象提示


“诚信·守法·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是宣汉县委加强群众思想教育的重要抓手,旨在培育讲诚信、守法规、懂感恩的社会风尚,营造“有德者荣、缺德者窘、无德者耻”的浓厚氛围。活动突出群众主体和典型示范,开展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模范户”、“达标户”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模范户”、“达标户”分别由县上和乡镇表扬并颁发了特制灯笼(“模范户”和“达标户”系奖励家庭荣誉称号,特制灯笼系奖励物品)。为全面实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目标,决定在广大实有住户家庭中继续开展先进典型评选,对评选出的家庭分县、乡、村三个层级分别进行命名表彰,并颁发奖励物品。


相关情况请参考“诚信·守法·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专题,网址:


http://www.xuanhan.gov.cn/special/12/index.html。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4月30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集要求


(一)表彰奖励家庭荣誉称号名称


1.主题鲜明,层次清晰。征集的名称要围绕“诚信·守法·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主题,突出县、乡、村三个层级,分别征集先进典型荣誉称号名称。


2.内容健康,精炼易记。称号既能体现时代性,又能接地气,要求文字精练、形象生动、特色鲜明、通俗易懂、琅琅上口,易于传播和宣传。


3.名称应采用汉字,不使用生僻字词,应征作品须附上详细创作理念说明。


(二)表彰奖励物品设计样品


1.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围绕“诚信·守法·感恩”活动主题,结合宣汉本土文化特色,分类别设计县、乡、村三种样式,内容向上,风格独特,色彩鲜明。


2.层次清晰,易于区分。县、乡、村三种样式体现层次感,易于区分。


3.形式不限,实用为主。表彰奖励样品形式不限,除灯笼外,还可以是牌匾或其他形式;样品要便于在城乡居民门前安装,且视觉效果较好。


4.样品设计图要有相关技术规格、配置要求、成本说明和创作理念阐述。


5.单件样品成本控制在50元以内,设计的县、乡、村奖励物品批量生产成本不超过50元、30元、20元。


五、征集方式


投稿者可通过直接报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此次征集活动。投搞请注明投稿者姓名、职业、地址、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邮寄地址:四川省宣汉县委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8楼);邮编:636150;电子信箱:xhddjyb@163.com;联系人:罗强;联系电话:0818-5207696。


六、奖项设置


(一)入选的应征作品分类给予奖励。荣誉称号名称500元/个;县、乡、村表彰物品样品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若作品相同,以先收到作品为准。


(二)入围但未被采用的应征作品,分别给予奖励,荣誉名称称号100元/个,表彰物品样品200元/件。


七、投稿须知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未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应征作品无论入选与否,原则上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底稿。


(三)县委公民思想道德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选和入围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拥有使用和修改的权利。


(四)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县委公民思想道德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宣汉县委公民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编辑:陈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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