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任务 > 歌词歌曲
5000元 高石碑镇主题歌歌词征集活动
0
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3748    更新时间:2018-05-29    截止日期:2018-06-08
    为更好彰显高石碑镇水乡文化魅力,提升高石碑镇形象,扩大高石碑镇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高石碑镇宣传主题歌曲的歌词。
一、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8日。
三、作品要求
歌词要紧紧围绕汉江兴隆河生态绿道,融入高石碑镇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地域特征、水文化等元素,体现高石碑镇古老的历史底蕴和民俗特色。内容健康向上,词句生动,合辙押韵,易懂易记,雅俗共赏,便于流传,具有浓郁的文化韵律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四、评选办法
由组委会组织专人对征集作品进行初选,选出入围歌词若干;组织专家对入围歌词进行评选,评选出5首入选歌词,确定一首。
五、奖励办法
对于入选歌词设置纪念奖,并颁发证书。对于最终选定的歌词设置优秀奖,并奖励人民币2000元--5000元。
六、投稿要求
1.应征作者须提交歌词纸质文档一份(A4纸打印)或电子档一份,电子档统一报送至2289205549@qq.com(用word文档、附件发送,并在邮件主题注明“高石碑镇歌词征集”字样),并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2.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作品抄袭,立即取消参评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负责。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七、报名方式
报送地址:高石碑镇宣传办
联系电话:15697283072
电子邮件:2289205549@qq.com
八、其他事项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活动举办方所有。
2.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报酬的权利。
3.本次活动的所有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附件:高石碑镇主题歌歌词征集活动报名表

                           2018年5月26日

高石碑镇主题歌歌词征集活动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龄

移动电话号码

办公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参选作品名称

参选作品简介

填表说明:
对于集体创作的参选作品,参加参选作品创作的主要参加者均须就该份参选作品填写一份《参选表格》。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