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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海林林业局征集商标名称、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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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978    更新时间:2017-07-06    截止日期:2017-07-31
为加快企业转型,进一步做大做强旅游和特色健康食品产业,提升海林林业局自主产业的发展竞争力,打造海林局属于自己的精品品牌,经林业局党委、林业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局征集绿色林下产品商标名称、LOGO,具体通知如下:

征集内容
1、商标名称

2、与商标名称相匹配的LOGO

征集范围
林业局内部职工及对设计感兴趣并具备相应能力的家属。

商标标识及LOGO要求
一、商标标识、LOGO总体要求

1、此次征集的商标、LOGO,要体现海林局特色,林海雪原文化内涵,精深挖掘林区文化之精髓。重点突出海林局旅游产品(各旅游景点)、林下产品特点(松子、木耳、榛子、蘑菇、山野菜等产品)的商标和LOGO

2、商标由名称和LOGO组成,用于集体商标注册。名称可用汉字、拼音或英文组成,也可采用缩写方式。规格为:10*10CM。

3、商标名称和LOGO要求体现特定的产业特征,具有标识性,应适用于当前和今后涉及的产品与服务,并有助于建立和保持产品或服务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且入选商标名称、标识要能顺利通过商标注册查询。应征者可提供1-2项设计方案,手绘、电脑制作皆可。

4、商标名称要独特、新颖、流畅、大气,且寓意深刻、具有前瞻性和时代感。

二、商标标识、LOGO的设计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旅游景区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2、符合主题,充分展示商标形象,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3、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宣传、户外旅游、场地设备、服装等各种用途。

5、设计作品须附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

LOGO电子文稿以JPEG格式提交,不低于1024×900像素,纸质稿件彩色打印。

6、所有参与应征提交的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参与方式
1、可直接交送到海林林业局企管办。

2、可发送电子邮件。电子信箱:hljqgb@126.com(投稿内容包括LOGO设计稿及其诠解,以及作者个人信息姓名、通讯地址、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和E-mail等。电子稿件以JPEG格式提交)

投稿截止日期
本次征集活动投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

奖项设置
分别设采纳使用、采纳备选等奖项。采纳使用奖2-3名,奖金500元;采纳备选奖项10名,奖金200元。

权属说明
1.中奖作品的著作权、版权等一切权益归征集人所有。

2.应征者应当保证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属原创作品,同时未曾或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发表、使用或开发,且最终使用人在使用该设计方案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起诉。否则,一切责任由原创作者自负。

黑龙江省海林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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