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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校内楼宇等你来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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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9540     更新时间:2021-10-19    截止日期:2021-11-05

校园楼宇是广大师生学习和工作的重要场所,也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建筑物称谓,既可增强校园文化氛围,优化育人环境,提升学校的文化品味,又可为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便利。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形象识别系统,丰富校园的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参与意识,塑造学校形象,按学校统一部署,现征集学校楼宇文化名称。

有关的征集事项               


征集范围


1.行政楼

2.体育馆

3.E 楼(外国语学院)

4.F 楼(资源环境学院)

5.G 楼(生命科学学院)

6.H 楼(化学化工学院)

7.I 楼(数理学院)

8.J 楼(教师教育学院)

9.K 楼(传媒学院和实验管理中心用房)

10.L 楼(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11.M 楼(经济与管理学院)

12.O 楼(法学院)

13.P 楼(美术学院)

14.预留用房

15.音乐厅

16.艺术楼

17.美术楼

18.风雨操场

19.东部运动场

20.后勤综合楼

21.周转房

22.东苑食堂

23.西苑食堂

24.龙湖食堂

25.学生公寓 1-17 号楼



征集时间


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5日


征集对象


全体师生,校友



征集要求


1.命名应寓意深刻,富有内涵,体现校史文化特点,契合学校办学理念、办学传统和办学定位,结合“敬敷世范、勤学笃行”的校训,体现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办学特色,具有激励作用和教育意义。


2.命名应当注重实用性,充分考虑命名对象的主要功能、地理位置、与其他建筑的整体协调,便于识别、传播和使用。


3.命名应言简意赅,平正通达,具有独创性、新颖性、时代性和整体感,力求朗朗上口、通俗易懂,使用规范汉字,2-5字为宜,便于称呼和记忆。


4.命名方案应由命名对象、拟命名和名称释义三个部分组成。引自经典的,须注明出处。


5.命名方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6.对相同的楼宇名称按稿件收到时间先后取舍。



投稿方式


1.一律采用电子文档方式投稿。填写附表以word格式文档发送至宣传部邮箱xiaobao@aqnu.edu.cn,联系电话:0556-5300193。


2.投稿作品须详细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投稿作品标题请注明“姓名+楼宇文化名称应征作品”。


3.可个人投稿,也可集体投稿。校内各部门可开展相关主题活动,广泛酝酿,以部门和学院名义投稿。



活动奖励


1.评选。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将入围作品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纳入学院校园文化建设规划。


2.奖励。凡入围作品,将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安庆师范大学所有,学校有权修改和部分采用应征作品。



其他事项


1.来稿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投稿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2.征集活动由安庆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本次征集范围为校内楼宇,布局见学校规划图,详见下图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安庆师范大学拟命名楼宇登记表”模板。


图片

图文来源 | 安庆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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