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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芦山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街路名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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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698    更新时间:2018-03-06    截止日期:2018-03-12
    为认真落实芦山县街路命名和国家标准地名设置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形象,打造城市街路品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以及社会和对外经济交流、交往,现向全县群众广泛征集以下6条道路名称。具体走向、长宽如下:
一、需要征名街路的具体走向和长宽
1.一号路起于城北路,止于北街北段,长192.28米,宽8米(含人行道),于2016年完成。
2.二号路起于西门大桥,止于潘河大桥,长1027.43米,宽12米(含人行道),计划2018年动工。
3.三号路起于金花路中段,止于青羌北路中段,长306.35米,宽12米(含人行道),于2016年完成。
4.四号路起于罗纯山北路北段,止于青羌北路北段,长514.45米,宽12米(含人行道),于2015年完成。
5.五号路起于水井坎路,止于罗纯山北路(金花公园),长335.27米,宽12米(含人行道),于2016年完成。
6.六号路起于王晖石棺,止于351国道线,长2629.54米(含大桥、隧道),于2015年完成。
二、征集对象
所有芦山儿女、以及关心、支持芦山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3月12日。
四、征集方式
欢迎各应征者将街路名称及命名含义发送——(邮箱:147814976@qq.com),或纸质交芦山县民政局综合股。
联系电话:0835-6524142。
五、名称要求
(一)充分展示城市特点和气势;
(二)体现芦山地理、历史、人文特征和品位;
(三)有鲜明个性,富有时代气息;
(四)要好听好记,通俗易懂,便于记忆传诵;
(五)不用生僻字、异体字、含义健康。
六、评审方式
应征地名经初审后,邀请专家评审,采取投票确定的方式,最终结果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予以公布。
七、奖励办法
本次街路名称,一经采用奖励500元。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应征街路名称应为首创或原创,不可与芦山其它街路重复;
(二)请留下详实的联系方式以备联络(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
(三)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被征用的名称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芦山县民政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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