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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八届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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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70     更新时间:2023-07-06    截止日期:2023-08-30
  为坚定文化自信自强,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发挥艺术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讴歌新生活,展现时代风采,体现广东深厚的历史文化遗存、丰富的民俗文化传承、优美的自然资源景观,扎实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充分展示我省近年来的中国画创作成果,增加高品质精神文化供给,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广东省中国画学会主办的“广东省第八届中国画作品展”将于2023年9月在中山美术馆举办,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美术家协会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广东省中国画学会
  协办单位:中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美协中国画艺委会
  中山美术馆
  中山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李劲堃方土
  主任:方土(兼)林蓝萧亦充
  执行主任:郑阿湃吕丽珠
  副主任:蔡拥华叶正华王瑾妤
  许晓生关越强肖伟
  办公室主任:许晓生(兼)肖伟(兼)
  三、展览时间
  2023年9月(初拟)
  四、展览地点
  中山美术馆(中山市西区街道岐江公园内)
  五、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需聚焦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展现新时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新图景。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花鸟、山水、人物等题材皆可。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且未参加过广东省一级展览。作品最大尺寸(包括外框)不超过宽度2米、高度2.4米,作品需自行装框(裱)。
  (二)初评:初评以照片形式报送,均以10寸照片(尺寸不超过29.7cm×21cm)参加。作者需如实填写“广东省第八届中国画作品展”作品登记表,并粘贴于照片背面,每人投稿不超过2件。同时,将参评资料(包括: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广东省第八届中国画作品展”作品登记表、作品图片、作品尺寸等)发送至邮箱3600971576@qq.com。照片需于2023年8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提交。初评入围名单将在http://www.gdmsj.org(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官网)及广东美协微信公众号公布。
  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三)复评:初评入选作品的高清电子图片需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600971576@qq.com,附件图片像素为300dpi,要求统一为JPG或TIFF格式(电子文件大小不超过15M)。装框(裱)好的作品背面请粘贴如实填写的“广东省第八届中国画作品展”作品登记表,并于规定时间内自行送至组委会收件处。各地级以上市、各大美术专业单位及各美术院校可集中统一送件,送件时间同上。复评原件必须与初评照片相符,如有替换,恕不接受参评。复评落选作品及入选作品展出完毕后统一退件。
  注:作品不得使用玻璃等易碎材质装框(裱),外框和画心等必须牢固、结实,以确保在运送、展览过程中完好无损,否则,产生任何破损等问题由作者自负。
  (四)组委会收件、退件地址和联系人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岐江公园中山美术馆(岐江公园内)
  邮编:528400
  收件人:朱文兴、郑晓茵
  联系电话:0760-88625363
  六、评选及评奖
  1.凡画展评选出的获奖、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广东省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展览将评选出入选作品110件左右,其中获金奖3件、银奖6件、铜奖9件、优秀奖12件。
  3.组委会将出版展览画册,编入全部入选作品,每位参展艺术家均可获赠画册1本。
  4.入选及获奖作品由广东省美术家协会颁发相应证书。
  5.组委会将及时在网站发布展览相关信息,具体请关注广东省美术家协会网站。
  七、其他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2.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始真实创作,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他人或自己的作品参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展资格,并在3年内拒绝该作者参与广东省美协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所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3.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4.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商定。主办单位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广东省第八届中国画作品展展览组委会

  2023年6月18日

https://mp.weixin.qq.com/s/tQVAcodgYsJxtg4o9eUC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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