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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韵兰馨——大连市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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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70     更新时间:2023-02-12    截止日期:2023-02-18
  为弘扬传统文化,传递中国精神,展现我市女性书法家的时代风采,培育并推出一批女性书法和篆刻创作骨干人才,进一步推动大连书法事业发展和女书法家人才队伍建设,特举办“墨韵兰馨”——大连市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
  一
  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中共大连市委统战部、大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大连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
  大连市书法家协会、大连市女企业家联谊会、大云书库美术馆
  协办单位
  大连恩埃斯楷轴承有限公司、和盛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大连鑫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大连祥和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昱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广晟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局一公司、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婉易(大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
  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的女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内容:以“讴歌新时代、书写新史诗”为主题,符合“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要求,可反映大连历史文化、城市发展,也可反映女性品格与道德修养,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
  书写内容要准确连贯、相对完整,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作品规格:书法作品要求竖幅,高度不超过2米,宽度不超过1米;形式对联、条幅、中堂、扇面、手札、斗方均可。篆刻作品要求投稿作者提供6—12方印蜕、附2方以上边款;印屏尺寸为四尺对开条幅,自行题签;篆刻入展作者须寄印章1方原石。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事宜,所有作品恕不退稿,由赞助单位收藏。
  5.信息填写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地区、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所有投稿作品请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投稿人认真填写《大连市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投稿登记表》(附件1)。
  三
  评审
  1.由大连市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
  2.设入展作品80件左右。评审结果在大连市书法家协会、大云书库美术馆等平台公示。
  3.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禁止代笔、摹仿,一经发现取消参评参展资格。
  四
  作者待遇
  1.设置一等奖3名(奖金2000),二等奖5名(奖金1000)、三等奖10名(价值800元礼品)、优秀奖20名(价值500元礼品);
  2.向优秀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3.向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4.入展作者具备一次加入大连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五
  展览
  展览时间:2023年3月8日开幕,展期一个月。
  展览地点:大云书库美术馆(大连市西岗区华泰街100号)
  六
  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2月18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
  七
  收稿地址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华泰街100号大云书库美术馆
  收件人:萧老师
  电话:
  八
  其他事项
  1.投稿作者许可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收藏方对收藏作品享有完全所有权及展览权等权利。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征稿启事各项规定。
  3.本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
  咨询电话:于老师
  附件:大连市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投稿登记表.docx
  大连市首届女书法家作品展组委会

  2023年2月7日

https://mp.weixin.qq.com/s/f87ImL9hkN9x0uoDZz_K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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