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繁荣廉洁文化作品创作,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风气。经研究,决定开展“清风廉韵润沂蒙·”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清风廉韵润沂蒙”为主题,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生动实践,讲述正风肃纪反腐伟大成就,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沂蒙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廉洁故事、廉洁元素,创作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文化作品、艺术精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涵养清风正气。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临沂市纪委机关、临沂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临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临沂市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报业集团、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征集内容
1.艺术作品类。包括书法、美术、摄影以及剪纸、手绣、烙画、柳编等艺术形式,要求立意高、选题精、内涵深,体现廉洁元素、展现新风正气。其中,书法美术作品尺寸不超6尺整纸(180cm*97cm),书体、绘画形式不限;摄影作品,单照或者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须标明顺序号),人文类、纪实类、风光类均可;剪纸需托底装裱。
2.文艺节目类。包括戏曲、歌曲、舞蹈、情景剧、快板、小品、朗诵等,要以小见大,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艺术性,时长原则上不超8分钟,报送作品文稿电子版,7月份组织节目评选,节目演出单位负责表演者的服装、道具等。
3.文学作品类。包括散文、随笔、诗歌、评论、微小说、纪实文学等,要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其中,诗歌、随笔、评论字数不超过2000字,散文、微小说、纪实文学字数不超过5000字。
四、征集要求
1.征集作品分为参赛作品和特邀作品,其中,参赛作品面向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界人士等征集;特邀作品面向市书法家协会、市美术家协会各征集20幅作品。
2.作品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富有教育意义,弘扬清风正气、凝聚廉洁共识,展现廉洁文化内涵。
3.艺术作品类、文学作品类必须为原创,文艺节目类鼓励原创。不得对他人已发表作品及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其他文体、艺术品、文艺作品构成侵犯,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后果由参赛者承担。
五、活动时间
活动自通知发布之日启动。艺术作品类、文艺节目类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文学作品类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六、奖项设置
奖项分为艺术作品类、文艺节目类、文学作品类三类(特邀作品不参与评选)。
1.艺术作品类各设书法、美术、摄影、民间艺术优秀作品奖20个。
2.文艺节目类设优秀作品奖15个。
3.文学作品类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20个。
另外,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15个。届时,评选结果将通过市纪委监委网站、“沂蒙清风”微信公众号、临沂日报等媒体平台公布,同时对获奖者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作品评选及应用
1.本次活动坚持公正、公开和透明原则,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分类评审。
2.优秀作品将适时统一组织集中展览、汇演,并汇编成《沂蒙廉洁文化作品集》,分期在市纪委监委网站、“沂蒙清风”微信公众号、临沂日报等媒体平台展播;优秀作品择优向上级媒体平台推荐刊发。
3.作品版权归参赛者所有,入选作品不再退回,由主办方根据廉洁文化宣传教育需要无偿使用,凡参赛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各项规定,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作品报送方式
征集作品以县区为单位进行报送,市直由各部门单位统一报送,其他各界人士可由参赛者本人报送。
廉洁文化作品文稿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公务邮:lysjwxcb@ly.shandong.cn。联系人:梁超,联系电话:8726310。
投稿时请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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