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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园·传新”——第四届重庆市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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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05     更新时间:2021-09-13    截止日期:2021-11-20
  为进一步推动重庆中国画的发展,重庆市美术家协会、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将联合主办“望园·传新”——第四届重庆市中国画作品展。此次展览延续了前序展览的学术主张,坚持时代性、学术性、创新性,积极为我市中国画作者搭建展示平台,发掘优秀作品,推出新人,努力推动重庆中国画持续繁荣发展。现将此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美术家协会、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美术家协会中国画艺委会、重庆画院中国画艺委会、重庆市茂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西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展览时间:2021年12中旬

  三、展览地点:重庆美术馆

  四、征稿方式和作品展出件数:

  1.面向全市公开征稿。

  2.展出作品200件。

  五、征稿要求:

  1.凡重庆市户籍,或长期工作、学习、生活在重庆市内从事美术创作的作者均可自行投稿。

  2.投稿作品为近两年创作且未参加过重庆市美术家协会主办展览的作品。

  3.尺寸:作品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x200厘米(宽)。

  六、投稿方式:

  1.初评:参评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作品题目(与画面相同)、作品规格、创作年代、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展览名称。作品照片寄送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止(以寄出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1号重庆美术馆,邮编:400010,收件人:古湘云,信封备注:“望园·传新”——第四届重庆市中国画作品展。

  2.复评: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邮寄或送原作参加复评,收件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1号重庆美术馆,收件时间另行通知,原作须自行装裱装框,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题目(与画面相同)、作品规格、创作年代、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3.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重庆市美协、重庆美术馆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七、作品评选、评奖:

  1.评审委员会由重庆市美术家协会、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遴选专家组成。

  2.此次展览将设置优秀奖10名。

  八、作者待遇:

  1.入选作品具备申请加入重庆市美协会员的一次资格条件。

  2.优秀作品由主、承办单位收藏

  税前收藏费15000元/件

  ,其余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3.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画册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收藏单位向收藏作品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九、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重庆美术馆(重庆画院)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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