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任务 > 诗词联文
2000元 关于开展“龙岗新十景”候选景点、“我的龙岗游记”有奖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0
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086    更新时间:2017-12-14    截止日期:
    为更好展示龙岗的城市文化魅力,提升城区形象和旅游知名度与影响力,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将联合深圳都市报开展“龙岗新”十景”候选景点、“我的龙岗游记”有奖征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龙岗新十景”候选景点有奖征集
  (一)征集方式
    市民推荐、街道选送、景点自荐
  (二)征集对象及标准
    龙岗区内的景区景点、名胜古迹、自然风光、城市公园和标志性建筑等最能代表龙岗形象的自然及人文风貌的景观。具体要求如下:
     1.特色明显,有较高观赏游览价值或历史文化价值;
     2.有较大范围的知名度和代表性;
     3.具有审美价值及发展潜力;
     4.具备有一定规模、各方面配套设施较完备。
(三)参加方式
    在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官网下载并填写《“龙岗新十景”候选景点征集参评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740456276@qq.com。注明“龙岗新十景征集”字样。
具体要求:
1.以简洁、凝练和独具特色的4字词组围绕龙岗景点的特点及景点的内涵和外延给予恰当的定位,名称要求具有一定艺术品位,雅俗共赏。
2.主题深刻、立意新颖、文字精炼、富于美感、方便传播,能够充分展示龙岗景点的特征、优势和内涵,易于注册商标和推广。
3.景点名片格式参照“推荐景点- -景点名片”,如“园山风景区—园山探幽”,推荐作者还需提供如下资料:景点所在地点、文字简介、推荐理由、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等,以便联系。景点还需提供不少于1张图片。推荐景点和景点名片不限个数。
(四)评选标准
候选景点征集结束后,确定由七名专家组成的“龙岗新十景”评选委员会,涵盖旅游、历史文化、景观设计等学科领域,采取集中评分的方式,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余下五个分值的平均值,得分前20名即为入围景点;在最后的终评中,综合公众投票结果和专家评审意见(两者各占50%)得出各景点的最终得分,选出龙岗十景。
(五)结果分布
龙岗区文体旅游局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各大主流媒体同时公布评选结果。
(六)奖励办法
最佳推荐奖:3名(荣誉证书、2000元奖金)
最佳参与奖:5名(荣誉证书、800元奖金)
幸运抽奖:50名(景点征集结束后,活动主办方随机抽取50名幸运奖,每名获奖者可以获得50元话费奖励)
二、“我的龙岗游记”征稿 
(一)评选标准
游记所涉景点参考“龙岗新十景”候选景点征集标准,游记既要有故事性又要具备便民的实用性,同时还需符合社会主流文化,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导向,游记数字不限。
(二)评选及奖励
由主办方及专家一同为游记评分,得分靠前的十名将被评为“十佳游记”,获奖者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及500元奖金。
(三)投稿方式
来稿请统一格式:“游记投稿+姓名+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740456276@qq.com


https://mp.weixin.qq.com/s?src=11&timestamp=1513244947&ver=574&signature=bmB49KFHnnYyp94RnipFG5mcen-Vs1s8r83gMxaepv2G9NpEoY7gPLriYkiSJaawZq7MnR6-vr26PQX2urkd9q1NIN*FjFSPvB5pOOcqF7*8WZknffEbSnNS7ZNR6em8&new=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