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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 黄埔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logo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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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6491    更新时间:2017-05-26    截止日期:2017-06-16

一、活动背景

2016年4月,黄埔区入选广东省第一批文化馆总分馆试点,将通过大数据、云技术和一系列体系机制,建设以黄埔区文化馆科城馆为区域总馆,以黄埔区文化馆港湾馆为直属分馆,以15个街镇文化馆和社会加盟文化馆为分馆,实现从“文艺演出推送”向“文化文艺服务管理”转变;从“领导主导强制推行”向“激发基层参与热情”转变;从“各自筹集、孤岛运营”向“统筹配送、共建共享”转变;从“单一文艺服务”向“多样知识传播”服务转变。

为做好黄埔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的宣传推介工作,充分展现其文化精神及核心理念,塑造公共识别形象,黄埔区文化馆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标识logo设计方案。

二、主办单位

指导单位:黄埔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办单位:黄埔区文化馆

三、征集对象

国内外所有关心、支持黄埔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且具有一定广告创意和美术设计基础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公告》要求参加征集活动。

四、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2017526日至616

五、活动奖项

一等奖一名:9000+荣誉证书;

二等奖二名:3000+荣誉证书;

三等奖三名:1000+荣誉证书;

优秀奖二十名:价值300元的奖品。

征集的黄埔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名称如被采纳,可额外获得1000元奖金。

六、活动细则

(一)设计内容

应征者在创作方案时须充分考虑黄埔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要素的要求。

1.基本要素包括:

黄埔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标志。

黄埔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名称的标准字体(中英文)

黄埔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标准色、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

2.中文名称:自拟,要求体现黄埔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目标和理念。

3.应用要素应包括:展品展项、办公用品、环境标识、制服礼仪、网络等多个系列。其中包括标示引导;信封信纸、名片、文件夹、贺卡、工作日历、笔记本、手提袋、纸杯;建筑物内外部标识、指引标牌、旗帜;工作人员胸牌、纪念品;网站主页等方面。应用要素需获奖后补充,前期只需要提供logo即可

(二)设计要求

1.立意鲜明、个性突出、内涵丰富,能充分表达出黄埔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服务功能、建设理念和文化精神,富有岭南文化特色,彰显黄埔城区风貌,顺应国际设计潮流和审美风尚。

2.简明易认,便于记忆,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识别性,构图及色彩搭配合理,以抽象简洁的艺术表现形式,表达出深厚的文化内涵,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

3.通用性、永久性强,便于制作,适合在多种媒介上应用,便于VI的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4.需提供标志设计图的创意、内涵详细释义说明。

 (三)作品提交

1.投稿者须填写《黄埔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标识LOGO 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认真阅读《黄埔区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标识LOGO征集活动应征个人或单位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请登录黄埔区文化馆网站(http://www.hpwhg.cn/)下载。

2.投稿作品须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页面规格统一为A3横向,需提交矢量图源文件(源文件为AICDR格式转曲线文件)和JPG文件(JPG图形文件为RGB格式,300DPI以上);作品页面上除显示标志设计稿外,还需附上100字左右的文字设计说明,但不能显示作者的任何个人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稿作品。

3.作品源文件、JPG文件、《报名表》、《承诺书》(承诺书须作者亲笔签名,机构投稿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并扫描成JPG格式文件)共四个文件统一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主办方指定电子邮箱:3282417164@qq.com。(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投稿作品)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埔区科学城科城大道166

      联系人:肖小姐
          咨询电话:020-32361420
          电子邮箱:3282417164@qq.com

七、活动评选

 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评:征集结束后,将组织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打分。选出票数前10名的作品进行公投。

(二)公投:初选结束后,通过黄埔区文化馆网站、微信和展览等形式向市民公开,组织相应的网上及现场投票等方式进行公众意见反馈,得出该10部作品的公众投票排序,并按新顺序再次计分。

(三)终评:按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小组投票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将两次分数相加,选出总分排列前10名的作品,交由活动主办方最终确定。

  评审结果将在黄埔区文化馆网站、微信公示。

八、特别说明

(一)应征个人或单位须保证对参评的应征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宣传和转让其参评的作品或宣传其参评的作品。应征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品本人负责。获奖个人和机构在领奖时,须与黄埔区文化馆签署《知识产权责任书》。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并拥有入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和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

(二)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黄埔文化馆所有。

(三)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规定,获得奖金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件:

 附件1:活动承诺书.doc (24 KB) 
 附件2:活动报名表.doc (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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