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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港高级中学有奖征集校徽、校训、校旗、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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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07     更新时间:2022-10-09    截止日期:2022-12-31

经南大港高级中学校委会批准,为彰显办学特色,提升学校内涵,积淀文化底蕴,拟面向社会有奖征集“校训、校徽、校旗、校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集项
(一)校训
应征作品要求秉持传承与发展,体现学校文化底蕴和校园精神;有内涵、有寓意,有概括力、号召力、凝聚力,言简意赅;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二)校徽(LOGO)及校旗
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风格不限;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内涵丰富、设计新颖、庄重动感、简洁流畅,有较高的识别度;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适宜作为学校对外宣传的形象标识;须附有对设计构思的文字说明。
(三)校歌
应征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立意高远,时代感强,昂扬向上,朴实自然,朗朗上口,有感召力;反映学校追求发展和奔向未来的精神;篇幅适中,时长3-5分钟,适合不同形式的演唱,以齐唱、合唱形式为主。
二、奖励办法
(一)评选
1、学校成立“校训、校徽、校旗、校歌”评选委员会,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出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在全校范围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对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3、组织专家对修改后入围作品进行遴选,评出采用奖(若某项入围作品中确无可采用者,该项采用奖可空缺)。
(二)奖励
校训、校徽(校旗)、校歌各设“采用奖”一名,颁发奖品和证书。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12年31日止
(二) 注意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2、被选作品所有著作权均归上南大港高级中学所有,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3、文字稿用Word文档、图案设计文件用JPG格式以附件发送、校歌以音频形式发送;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并标注“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投稿”字样;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本征集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南大港高级中学。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高级中学  王老师 
邮编:061103
电话:0317—5910729
传真:0317—5910738
电子邮箱:909829417@qq.com
热忱欢迎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南大港产业园区高级中学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共同为学校提炼出永留史册的精神财富!


南大港产业园区高级中学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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