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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元 成都市“三美”示范村形象(LOGO)征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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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9935    更新时间:2017-12-11    截止日期:2018-01-12

成都市三美示范村形象(LOGO)征集启示



  三美,即“风尚新美、环境秀美、生活富美”。每逢周末,成都人都喜欢到周边的郫县三道堰青杠树村、温江幸福村这些美丽的地方游玩休憩。截止目前,已经有309个村落被评为成都“三美新村”,成都人的幸福指数怎能不高!

  为从视觉层面统一四川省成都市“三美”示范村宣传系统,进一步使成都农村文明建设更具声势,更好地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面向全国设计爱好者、大专院校、艺术机构征集成都市“三美”示范村形象logo设计。奖金丰厚!

一、征集内容

  成都市“三美”示范村形象logo

二、征集范围

  全国设计爱好者、大专院校、艺术机构征

三、征集时间

  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12日

四、征集要求

  1.请围绕三美示范村设计Logo,需充分体现“风尚新美、环境秀美、生活富美”的三美示范村内涵,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设计体现天府乡村特点,融入天府文化特色,生动活泼,简洁易懂,延展性强,适合于线上线下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建议上传作品的同时阐述设计思路和理念。

  2. LOGO作品表现手法不限,参赛作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

  3.作品需要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先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或曾许可第三方使用。

五、参赛须知

  1.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比赛规则,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 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均须未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且版权未移交他人。若在比赛或商业应用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 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 参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4. 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同一用户名可上传多组不同参赛作品,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即同一用户名可获得多个奖项。
    5. 为更好的展示参赛作品,请参加本次大赛选手,报名表(附件)随作品一起上传至专题,作品上传存为RGB模式、JPG格式。
    6. 为保证本次赛事活动的公平公正,参赛作品不得添加任何与本次大赛无关的第三方LOGO,主办方在职员工参赛一律不参与评奖。
    7.在大赛征集期间如有任何疑议请发送相关材料至361833431@qq.com 咨询电话:028-86007239

六、投稿方式

  1.专题上传为唯一投稿方式。
    2.投稿人须上传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作品设计思路和理念、报名表等信息,上传至投稿专题,如联系方式不全者视为无效作品,征集方可自行处理。

七、评审及奖项设置

  组织由院校相关专业知名教师、设计界代表、文明办相关领导、媒体代表、村镇代表等形成的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审定出最佳作品奖。其中,最佳作品将正式作为成都市三美示范村形象标识进行应用推广。

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200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5名(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

入围奖:10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注:奖金所产生的税费由获奖者自行承担。

八、获奖通知

  1.获奖通知将在最终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获奖设计师上传作品时预留的邮箱,请确认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2. 请获奖设计师注意查收邮件,并根据邮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配合主办方完成获奖作品源文件收集、版权协议签署及奖金奖品发放等工作。
    3. 若获奖设计师在规定时间内对获奖通知未做回应或放弃履行相关版权转让或授权义务,则视为放弃奖项,由其他获奖者取代。
    4. 其他相关事宜可随时关注大赛专题首页公告。

九、LOGO发布会

  评选结果出炉后,在成都市选择一个“三美”新村示范点位,举办成都市“三美”示范村形象标识(LOGO)发布会,发布最佳LOGO标识。获奖设计师需到现场介绍LOGO的设计理念。

十、相关权益

  1.【全部获奖作品】完整版权将转让至主办方成都市文明办(或其指定的公司),作者需协助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主办方享有对相应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全部权益,作者不得将此权利再次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2. 若主办方需对三美示范村推广形象标识(LOGO)进行进一步完善,并需要获奖作者提供协助的,获奖作者需按照主办方公司要求予以完成。
    3. 其余未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拥有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宣传及用于市场活动的权利,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署名权。主办方如需对该作品进行开发、生产、销售等商业用途,需取得作者书面许可,并向作者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4. 全部参赛作品,承办单位拥有对作品展示、报道、宣传的使用权,并署名作者。
    5. 主办方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投稿专题地址:http://topvote.chengdu.cn/acts/2017_smsf/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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