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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天津滨海新区法治滨海标识(Logo)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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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963    更新时间:2017-12-08    截止日期:2017-12-25
天津滨海新区征集法治滨海标识(Logo)
 
    党的十九大对普法工作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指出: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
    理念”,为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和法治创建活动指明了前进方向。多年来,滨海新区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普法依法治理取得长足发展,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为进一步打造好全区普法工作品牌 ,彰显普法工作的影响力,增强全社会的参与度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建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法治滨海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
二、征集对象
(一)从事设计类专业在职人员
(二)设计类专业在校学生
(三)业余设计爱好者
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三、作品要求
(一)应征者应同时提交法治滨海标识 (Logo)设计稿、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 《报名表》)和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三份文件。
报名表承诺书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IMRxbw(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二)设计作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1.设计作品必须为原创 ,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悉。
2.设计内容要突出法治主题,特征鲜明,内涵丰富,具有明确象征意义。
3.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既体现滨海新区人文特色,又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
4.设计形式简明、色彩丰富、创意新颖 ,兼具时代感和艺术美感,表现出强烈感知力和亲和力,易于为大众所接受、识别和记忆,便于宣传推广。
5.作品要方便应用 ,直观上符合大众审美,在各方面使用时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三)标识设计稿应包含绘制形象和设计说明,并符合以下要求:
1.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2.尽可能体现“天津—滨海—法治”。
3.提交电子稿时格式为 JPG格 式 (但要保留设计稿文件的CDR、EPs或 者 PS格式,以备入围或选中时再提交),色彩模式为 CMYK,图片分辨率为 300dpi,以 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主体图形放置在页面中间,具体尺寸为 120mmX12O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的色标参数。
4.附有文字说明,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
5.纸质图稿打印或绘制在 A4规格的纸上。
四、提交方式
    本次征集需网络提交。一并提交作品设计电子稿、填写完整的 《报名表》及签名后拍照或扫描的 《承诺书》(JPG或 PDF 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报名表》、《承诺书》和提交作品的公共邮箱为:bhxqfzxc@163. com
五、奖项设置
(一)中标奖:1名 ,奖励人民币 10000元 (含税)+“法治滨海建设公益形象设计师”荣誉称号。
(二)入围奖:10名 ,奖励人民币 1000元 (含税)+“法治滨海建设公益形象推广大使”荣誉称号。
(三)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 ,奖金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六、评选
    本次征集活动评选分为初选、复选和终选。由法治滨海建设形象标识评委会决定最终入选者。评审结果将在区内新闻媒体公布。
七、其他
(一)应征作品一经选用,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 (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法治滨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滨海新区司法局)所有。承诺人除根据《征集方案》获相应奖励外,放弃任何权利主张。
(二)所 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即被取消资格,因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三)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参评费。但因搜集资料、获取信息、填写、递交应征方案等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法治滨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如有疑问,可联系工作人员咨询。
联系人:赵珊珊、高健涌
联系电话 :65305499、65306072
 
 
http://mp.weixin.qq.com/s/XbfY-MEF40p1ifsnueHK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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