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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吉祥物设计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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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4008    更新时间:2018-08-23    截止日期:2018-09-15

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

吉祥物征集公告

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是由中国田径协会(拟)、缅甸联邦共和国卫生与体育部体育运动司、云南省体育局、缅甸田径协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缅甸木姐地区政府联合主办,瑞丽市人民政府、缅甸木姐镇区政府和深圳华大运动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办的大型马拉松赛事。

迄今为止,“瑞马”是中国唯一拥有一条赛道跨越两个国家的马拉松赛事,也是基因科技含量极高的大型群众性体育赛事。为提升赛事形象,组委会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吉祥物”。现将征集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吉祥物

二、征集时间

从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15日止

三、应征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机构和个人均可投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备应征资格。

四、作品要求

1.体现奥林匹克“更快、更高、更强”的精神和本届马拉松提倡的“一带一路”、“中缅友谊”、“一马跑两国”的办赛理念。

2.体现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中缅友谊”的主旨精神,体现体育特征、时代特点和主办地(中国瑞丽、缅甸木姐)的特色,以及中缅文化内涵。

3.应具备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有鲜明的性格和拟人化特征,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鲜明、亲切友善,能够代表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的形象。

4.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创作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5.具有商业可开发和再创作的特点,可广泛用于从特许商品到二维码、三维动画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6.吉祥物的名称应包括中缅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7.吉祥物作品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8.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3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及以上。

9.作品成功入围前三名,应征者需提供ai、cdr、3d等格式文件。

10.投稿时应附带不超过2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会徽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

11. 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吉祥物设计稿件中出现。

五、征集方式

1.通过网络方式征集,征集作品请发送至邮箱:ruilimarathon@163.com邮件名及应征作品文件名格式为:作品内容+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2.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3.作品中需注明机构名称或真实姓名、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和常用E-mail等信息。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六、评选方式及奖励

1.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公布于官方公众号(一马跑两国)和相关媒体。最终通过专家综合评审意见,确定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的会徽。

2.本次征集活动将对评选3件入围作品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对最终入选确定的作品,给予人民币10,000元奖励,并颁发证书,奖金包含作品著作权转让费。

获奖作品以最高获奖金额(含作品著作权转让费)发放,不予累加

3.获奖机构领奖时须提供奖励金额的正式发票,个人获奖的实际奖励金额为上述奖金额度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

4.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如机构获奖,奖金请自行分配。

5.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组委会拥有决定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会徽的最终权利。

七、征集声明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投稿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会徽、吉祥物、会歌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限)即归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组委会所有。

3.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应征者同意。获奖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依法维权。

4.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应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若参赛作品有侵权等违背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产生一切后果由应征作品作者自行承担。

5.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6.应征者参与本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投送应征作品即视为同意本通知条款。获奖作品的创作主体,须按征集方要求及通知时间,签订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未按要求签订的,视为放弃作品著作权。

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9.本次征集活动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所有。

 

中缅瑞丽-木姐国际马拉松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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