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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平邑首届文创旅游产品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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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9044    更新时间:2020-04-30    截止日期:2020-05-12

为深入挖掘平邑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具有平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提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举办平邑县首届文创旅游产品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沂蒙花海·文创平邑

二、时间安排5月12日前:报送报名资料电子版、收集参赛作品实物。5月15日-16日:布展。5月17日:组织专家评审。5月18日-30日:参评作品集中展示,邀请市县领导参观文创旅游产品展,现场直播并进行网上推介。5月19日:举办2020年中国旅游日平邑县庆祝活动暨平邑县首届文创旅游产品大赛获奖作品颁奖典礼。5月31日:退还参赛作品。

三、参赛标准及要求

(一)参赛商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1.地域文化性:平邑文化特色突出,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充分体现旅游目的地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具有一定的纪念性或记忆性。

2.工艺性:设计合理、方便使用、制作精美,美观、安全、绿色环保。3.创新性:产品设计创意新颖,鼓励传统工艺推陈出新,应用高新科技。

4.市场性:产品工艺精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适宜量产,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或市场推广潜力。食品、饮料、茶叶、保健品等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5.示范性: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地域性与实用性的结合,能够引导文创旅游产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二)参赛要求1.参赛文创旅游产品必须为实物,包括文化旅游商品、工业旅游商品、乡村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旅游装备产品等特色旅游商品,重点突出本土文化创意、包装规格、工艺材质等方面的创新性,具有平邑地域文化、景区特色和人文特征,具体形式不限。2.参评产品便于携带运输,体积不宜过大。

3.同一材质、工艺的参赛作品可合并成一个系列报名参赛。

4.单一的没有平邑文化元素的土特产品、纪念品不得参赛。

四、奖项设置及评奖方式

(一)奖项设置大赛设金奖3个,每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银奖6个,每名奖金1500元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铜奖10个,每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大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

(二)获奖回报1.主办方将邀请专业人员对我县文创旅游产品从设计、包装、制作、推介等方面给予指导提升,获奖产品中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旅游商品交易会、评选等活动。

2.获奖产品将优先推荐进入我县旅游购物场所进行销售,作为各级对外交流使用产品。3.所有获奖产品将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免费推广宣传。4.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但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责任自负。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拥有对大赛成果在公众媒体上宣传的权利。

五、报名要求所有参赛作品严格按照要求提交参赛资料。参赛资料包括作品实物和报名资料:提供产品实物、电子版报名资料(参赛报名表word版)和书面报名资料(每件参赛作品的报名表、作者身份证复印件)。请参赛单位和个人于5月12日前发送至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邮箱pyxlyj4211611@163.com,不接受无电子版报名资料的实物作品参赛。联系人:刘桂忠,电话:15863973756作品实物和书面资料,请参赛单位和个人于5月12日前统一收集报送至平邑县市民文化中心。联系人:李宁  胡云青,电话:13791525305。

六、工作要求各镇街、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挖掘本地特色文创旅游产品,纳入全县产品资源库,用足用好县以上宣传推介平台,扩大地域品牌形象影响力。附:平邑县首届文创旅游产品大赛参评作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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