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任务 > 歌词歌曲
中共兴海县委宣传部兴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公开征集原创县歌的公告
0
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8450    更新时间:2024-06-18    截止日期:2024-06-30
  2024年为全面反映兴海县75年以来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新时代新征程下新兴海的新面貌和新形象,为进一步传承兴海历史文化,体现生态兴海的人文情怀和地域风貌,提高兴海人的认同感,宣传提升生态兴海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兴海、建设兴海的热情,用优秀作品展现新兴海的辉煌成就。现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开展兴海原创县歌曲(歌词、曲谱)征集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题
  兴海县原创县歌曲(歌词、曲谱)征集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底
  三、征集范围
  全省各组织机构、社会团体,词作家及省内外音乐爱好者(含新文艺群体)均可参与。
  四、征集要求
  1.歌词、曲谱作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基础上,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
  2.歌词、曲谱作品要围绕兴海县历史、文化、经济等进行创作,重点表达兴海各族人民对党和祖国的热爱之情和热爱家乡的情怀,展示兴海75年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族团结、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表现兴海的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发展之美、生活之美以及兴海人的精神之美。本次征集活动中,对于不符合主题的作品将不予采用。
  3.歌词作品必须为新创作、未曾发表的原创作品,主题鲜明、易于传唱和普及,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具有时代特色,弘扬正能量,体裁、形式、风格不限,提倡多样化,鼓励创新。
  4.歌词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得有悖于各民族传统文化和风俗习惯,不得宣扬宗教和封建迷信思想。
  五、版权说明
  1.主办方免费拥有入选作品的宣传推广权、表演权、音乐作品出版发行权、音像制品权、网络传播权、广播权等。
  2.入选者须保证对投稿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投稿作品不得以抄袭、套改等行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作品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追回稿酬。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资料报送
  1.歌词、曲谱:提供完整word格式歌词,每位作者作品不超过2首。来稿概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定稿。
  2.参与征集的歌曲曲谱作品,每首歌曲作品时长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
  3.歌词、曲谱:提供完整歌词、曲谱(简谱或五线谱),统一使用统一JPG或PDF格式,并确保打印A4纸大小图像清晰。
  4.报送音频:音频一律使用MP3或WAV格式。报送资料不齐全,将失去参选资格。
  七、投稿渠道、方式
  投稿者可通过官方邮箱线上提交相关作品资料,也可选择线下邮寄送达。投稿者请务必按照征集要求提交投稿资料,如有内容缺失导致投稿内容无效的,投稿者自行承担后果。
  投稿邮箱:2630004151 qq.com
  投稿邮件标题为:兴海县原创县歌歌词、曲谱征集+作品名+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投稿邮寄地址:青海省兴海县子科滩镇东大街3号县政府一楼文体旅游广电局办公室
  收件人:李毛吉
  邮政编码:813199
  联系电话:
  八、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届时会邀请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要求的投稿作品进行初评、终评两轮评选,在入围歌词、曲谱中通过再次评选最终选出1首主题歌歌词、曲谱,并在大美兴海、兴海融媒等平台予以公示。
  九、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由兴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主办,具体负责主题歌歌词、曲谱征集工作。
  2.投稿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的所有约定。
  3.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中共兴海县委宣传部
  兴海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4年5月29日
  https://mp.weixin.qq.com/s/YVdQimLHroM2hDXLjb7BPg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