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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征集原创城市形象歌曲的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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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5650    更新时间:2024-05-09    截止日期:2024-09-30
  菏泽,传说是“伏羲之桑梓,尧舜之故里”,历史底蕴深厚,同时也是“中国牡丹之都”“戏曲之乡”“武术之乡”“书画之乡”和“民间艺术之乡”,文化璀璨夺目。为展现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人文风貌,助力菏泽打造文旅强市,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拟于2024年5月-9月举办菏泽原创歌曲征集活动,通过打造特色鲜明、词曲俱佳的城市形象歌曲,引发广大市民游客竞相传唱,进一步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美誉度。
  一、征集时间
  2024年5月10日——2024年9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求内容积极向上、通俗易懂,充分体现菏泽城市特色。风格不限,鼓励大胆创新;形式新颖活泼、易于传唱。
  2.应征作品需以完整的乐谱形式投稿(含完整的词、曲、录音小样)。
  3.应征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未出版、未获奖的原创作品,不包括改编曲目,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四、投稿方式
  1.应以完整的乐谱形式投稿(含完整的词、曲、录音小样)。需提交:(1)曲谱、歌词(jpg、pdf均可),录音小样(音频或视频均可)。(2)《菏泽原创城市形象歌曲征集报名表》(附件1)。(3)《菏泽原创城市形象歌曲征集作品授权书》(附件2)(如歌曲作者多人,需每人一份)。(4)投稿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请将以上投稿材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hz5386692@126.com。文件夹名称为“菏泽原创城市形象歌曲征集-作品名称”。
  五、评选方式及奖励办法
  1.作品评选。主办单位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拟遴选出入围作品10件,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2.作品使用。选择专业歌手演唱入围作品并制作宣传MV,作为菏泽城市宣传歌曲,全网发布,并在城市推介、重大活动、重要节庆、市级以上文艺演出中使用。
  3.作品归属。入围作品版权和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入围作品拥有改编、出版、录制、自行使用和永久播放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同时作者不得再转让或授权第三方使用,一经发现,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奖金。
  4.侵权处理。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与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如已发奖金原额追回。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5.作者未成年的,应当出具其合法监护人知晓并同意的相关材料。
  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联系,联系方式:0530-3610085。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来源:公共服务科
  https://mp.weixin.qq.com/s/wUDuI7tE69LAHdvnsMPG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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