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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乡村振兴学院院歌歌词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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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4110     更新时间:2024-01-31    截止日期:2024-02-22
  为进一步推进荆门乡村振兴学院文化建设,传播学院声音,展示学院形象,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荆门乡村振兴学院院歌歌词。
  一
  征集要求及相关说明
  1.歌词时长控制在3分钟左右,内容突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理念,反映师生精神风貌,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格调高雅,易于谱曲,词意精湛。
  2.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投稿或使用,坚决杜绝模仿、抄袭、剽窃、改编等现象。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发放的奖金全额追回,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3.征集的获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自始即归荆门乡村振兴学院与作者共有。荆门乡村振兴学院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增删修改和再创作;未获奖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二
  征集对象和时间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
  2.征集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2日。
  三
  征集方式
  1.以个人名义和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纸质作品签名或签章后邮寄至荆门乡村振兴学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沙洋镇洪岭大道南216号,收件人:办公室,电话:0724-8553669),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mxczxxy@163.com,作品后请附上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2.稿件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四
  奖项设置
  一等奖1首,奖金5000元/首;二等奖2首,奖金3000元/首;三等奖3首,奖金1000元/首;以上奖励税费自理。
  五
  入围作品评选原则及公示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
  2.征集结束后,由荆门乡村振兴学院组织人员评选出获奖作品并在“荆门乡村振兴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参赛者及时关注并查看结果。

  3.参加本次活动的投稿者均视为承认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荆门乡村振兴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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