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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企潮头跃,创演岭南春”2023群音会原创音乐暨广东省企业歌曲创演大赛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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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50     更新时间:2023-07-06    截止日期:2023-10-15
  广东,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孔雀东南飞”的重要落脚点!一批批心怀梦想的奋斗者,在南粤大地努力拼搏,生根发芽;涌现了许许多多可歌可泣、可圈可点的明星企业和企业家们,孕育了勇于创新、敢于争先的企业精神。在生生不息的传承中,这片红色的热土、改革的热土、创业的热土不断演绎着精彩、书写着传奇;在历久弥新的进程中始终充满魅力、绽放精彩。
  此前,在广东省“文化强省”和东莞市“品质文化之都”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桥头镇联合广东省音乐家协会举办的“群音会”东莞原创音乐舞台,备受业界的高度关注以及社会各界音乐爱好者的热烈追捧,已成为享誉省内外的一张文化名片。基于此,万企潮头跃,创演岭南春——2023“群音会”原创音乐暨广东省企业歌曲创演大赛活动活动应运而生。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东莞市文联
  桥头镇人民政府
  东莞广播电视台
  东莞日报社
  承办单位:
  东莞市音乐家协会
  桥头镇文化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
  东莞市音乐文学学会
  作品定位
  以广东省内企业文化为主题,力推广东原创音乐的传播和流行。作品围绕“科技创新+人文关怀、先进制造+文化强市”,通过原创歌曲创演大赛,进一步擦亮东莞城市形象新名片,传递东莞声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同时,以高品质文艺精品彰显东莞企业精神,抒发企业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生动、立体呈现新时代的精神气象,塑造与广东省经济地位相匹配的文化优势和文化形象。
  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体现企业文化元素,具有企业文化特色。
  2、歌曲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曲调优美、易于传唱。
  3、应征的歌曲须为2022年以来原创作品(专业音乐工作者,业余作者创作均可);须为包括词、曲的完整作品,有录制好的音频,单发词、曲或者只发伴奏音乐的视为无效投稿;曾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的作品禁止参与本次活动。
  评选及推广
  1、对所有应征作品,组织国家级、省市级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2、对所有获奖作品将集中在国家级权威专业音乐期刊(公众号)进行刊发,扩大作品影响力。由东莞日报、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电台、东莞阳光网等媒体发布、刊播。
  3、对获奖作品,拟择优遴选,举办颁奖晚会,同步对“最佳作品奖”进行包装宣传推广,通过国家权威新媒体网络平台、东莞电视台等进行展播、通过广播电台打榜等进行宣传推广。
  4、精装成册,定制珍藏版、签名版进行宣传。将评选出的获奖作品编辑成册推广。
  5、通过东莞日报、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电台、东莞阳光网等媒体,以作者(歌者)访谈、创作纪录短片等形式推广。
  奖项设置
  本次企业歌曲征集推广活动拟设金奖、银奖、铜奖等奖项,其中:
  1、金奖奖金20000元;
  2、银奖奖金10000元;
  3、铜奖奖金5000元;
  奖项数量根据作品数量而定。
  作品征集时间
  自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截止。
  投稿要求
  1、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市民均可以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稿。应征作品应注明作者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还需附作者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作品的电子文件。
  2、应征作品须统一填写东莞市“群音会”原创音乐暨2023歌曲征集推广活动征集表(见附件)。
  3、本活动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
  4、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如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则将全额追回,并在媒体公布。
  5、所有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6、投稿邮箱:

  qt83348568@163.com

https://mp.weixin.qq.com/s/zV1oS88d0gw3dGQ6LIF8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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