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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 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会歌大赛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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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799    更新时间:2017-01-22    截止日期:2017-03-01
  •   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将于2017年4月-11月举行。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会徽、会歌设计作品。公告如下:

      一、应征作品要求:

      1.会徽:包含“长沙”、“第九届”、“2017”等要素;用彩色图形设计(原则上不超过4色),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洁大方,寓意贴切,适于平面宣传,具有独特的构图创意、区域特色、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2.会歌:以曲谱和歌词的组合形式提供,凸显长沙独特的山水洲城风光和人文风情;彰显长沙“健康之城、体育名城、魅力长沙”和“全民市运、激情市运、和谐市运”的理念;充分体现“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的豪迈之情,实现体育与文化、历史与现实、长沙与世界的融合与对话;主题鲜明、琅琅上口、旋律明快、催人奋进、易于传唱,点燃激情,传递梦想,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运动的特点。时间长度在4分钟以内。

      二、征集原则:

      1.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设计,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应明显区别于历届运动会会徽、会歌和其他全国性主要体育赛事的会徽、会歌;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应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文责自负。

      3.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5.所有应征作品及相关资料不再退还,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备份。

      6.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应征作品提交:

      1.以个人名义或者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个人投稿需同时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系共同创作的,所有应征人员均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每件应征作品须分别提交一式三份A4纸质文档和一份电子文档,并填写《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征集活动应征作品登记表》(登录长沙市体育局政务网下载:http://www.csty.gov.cn)。

      3.提交的会徽纸质件不可折叠,会徽提交的电子文件幅面长边不小于30cm不超过120cm,清晰度须大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或TIF文件(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文件),并将创意文字、色值配置等附设计稿后。

      4.提交的会歌纸质文件包括:歌词、五线谱或简谱曲谱;提交的会歌电子文件包括:歌词、五线谱或简谱曲谱,并提供一份含人声及伴奏音乐样带(CD、VCD、MP3或WAV)。并附相关的演唱、演奏说明;歌词须用中文创作,并写在曲谱相应音符的下方。

      5.应征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17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四、评审办法:

      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将组织知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参选方案、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每件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部门进行全程公证。评选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获选作品的设计单位或个人,最终结果于2017年4月1日前在长沙市体育局网站、红网、星辰在线、长沙晚报、长沙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布。

      五、奖项设置:

      1.会徽设入选奖1幅,奖金人民币8000元;入围奖3幅,奖金各人民币3000元。

      2.会歌设入选奖1首,奖金人民币12000元;入围奖3首,奖金各人民币5000元。

      3.奖金不重复领取;以上奖金含个人所得税,由征集方代扣代缴;所有入围和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

      4.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多人参与创作的作品,其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征集活动应征作品登记表》中“姓名或单位”一栏排名最靠前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六、作品权属:

      1.所有入选作品的著作权归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征集方独家所有,一次性支付奖金,永久使用;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布或者发表入选作品,仅享有署名权。

      2.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会歌(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外,其他作品作者均不得在作品上署名。

      3.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七、其他事项:

      1.邮件主题须统一为“(××+作者名)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设计作品应征”字样,括号内填写相关应征作品类别(会徽或会歌)。寄送作品信封上请注明“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设计作品征集”字样。

      2.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楼北栋8楼805室(长沙市体育局宣传法规处),410013。    3.电子邮箱及传真号码;425074542@qq.com,0731—89662998。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肖渐光,0731—89662981,15084719518。

      5.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征集方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

      附: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征集活动应征作品登记表

            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筹备委员

                         2017年1月20日

  •     附件下载:长沙市第九届运动会征集活动应征作品登记表


  http://www.csty.gov.cn/zwgk/tzgg/201701/t20170120_1900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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