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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生态威海”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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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636    更新时间:2017-06-26    截止日期:2017-09-30

活动主旨
      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图文并茂、声画结合、形象生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宣传效果,以环境保护为题材,紧扣生态威海建设,征集一批主题鲜明、构思新颖、群众接受度高的环保公益广告,在全市进行展播,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参与环境保护,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氛围。

活动主题
以“共建、共治、共享、共荣,加快更可持续的绿色生态之城建设”为主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宣传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理念。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生态立市,环境优先”战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大力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等新思路新论断,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树立生态、生产、生活“三生”共融的理念,提高生态宜居城市品质,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示范区。
(二)宣传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
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生态环境质量保持领先,彰显争当全省“走在前列”排头兵的坚定决心。
(三)强化法治意识。
开展环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宣传、监督,推动形成环保守法新常态,提高公众环保守法、环保监督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推进环境法制建设。
(四)培育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
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转变;宣传环境保护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倡导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共荣。

共建 共治 共享 共荣
“生态威海”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

参加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优秀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中小学生、社会组织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分为平面类、广播类、视频类三大类。
1、平面类作品。包括环保公益广告语、平面设计等。作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可用于印刷生产的位图源文件或矢量文件,内容需适合互联网传播需求。作品存为RGB模式,按照“文件名.TIF”或“文件名.jpg”格式署名。

2、广播类作品。不低于16位,比特率不低于128kbps,采样频率不低于22.05khz,格式应以MP3、WMA等主流音频格式为主,与公益广告词的Word文稿一并报送。
3、视频类作品。包括视频短片、微电影、动漫、flash等。
(1)高清:分辨率不得低于1280×720(16:9)或960×720(4:3),码率不得低于8M/秒,格式以MP4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2)动画:需转换为相应视频格式后提交,如AVI、MP4等视频格式(高、标清标准参照以上两条)。请勿提交flv等动画格式。必须带有中文字幕,作品统一按照“作品文件名.**格式”署名。
作品选送
凡参选作品统一填写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连同作品的音视频光盘、设计说明一同寄到活动办公室(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66号威海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中心品牌运营部,电话:0631-5191511)进行报名,并将以上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whtv-3@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生态威海”环境保护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作品—作者名—作品名。报名截至时间为2017年9月31日。

创作要求
(一)征集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创作单位和个人要坚持原创,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
(二)公益广告创作要善于从群众、基层一线和环保人身边选取题材,使受众爱听爱看。
(三)提倡风格多样、百花齐放,突出威海特色,展现威海环境之美和城市环保追求,可选取实景、动漫、乐曲等多种表现形式,使公益广告易于被不同受众群体接受和喜好。
(四)公益广告创作中可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为广告注入现代气息和时尚元素,运用新颖别致的表现形式吸引人、打动人。

活动时间
(一)作品征集:2017年6月下旬—9月30日。
征集方式:
1.通过威海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各频道、广播各频道、威海市广播电视报以及威海传媒网进行广泛发布征集。
2.通过市环保局网站、微博、微信;威海市广播电视台微博、威海市广播电视台所属微信公众平台(《威海市广播电视台》、《观威海》等公众号)发布相关征集信息和征集公告。
(二)评审安排:2017年10月1日—10月31日。
本次征集活动评审采取社会公众评审和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分为初选、复选、终评三个阶段。
(1)初选阶段(10月1-10日):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初评选出平面类、广播类、视频类各20件作品入围第二阶段。威海市广播电视台将所有入围作品统一编辑,通过官方网站专题PC端、手机端页面,展播展示入围作品;同时制作精美微信进行展播。在“威海环境”微信公众号开展微信投票,每个微信号只能投一次。
(2)复选阶段(10月11-20日):复选阶段选出平面类、广播类、视频类各10件作品进入终评。
(3)终评阶段(10月21-31日):由活动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委评审,并结合初选、复选成绩确定各优秀作品。
(三)作品展播: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获奖作品展播:

(1)对获奖作品将在威海电视台《威海新闻》、威海电台、威海广播电视报、威海市传媒网刊播。
(2)威海市广播电视台将所有获奖作品制作精美微信,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

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按照作品类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平面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音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视频类
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0元;

(一)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二)作者应保证选送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四)除非特别申明,参赛作品可被主办单位无偿用于与本次活动相关的宣传活动;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五)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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