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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意乡村·水美庆丰”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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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120     更新时间:2023-03-01    截止日期:2023-11-15
  庆丰村是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法泗街道下辖的行政村,耕地面积2035亩,村民149户,曾经是江夏区籍籍无名、毫无特色的小村庄,现如今已成功完成美丽乡村改造,成为全省清廉村居示范村、市级文明村、刘家港水美乡村旅游名村。
  庆丰村旅游资源丰富,毗邻中山舰旅游区、梁湖都市农庄、武汉安山国家湿地公园等旅游景点,物产富饶,民俗文化丰富多彩,有着“春赏油菜夏赏荷,秋闻稻香冬观鹅”的美誉。
  为了传播庆丰村美丽乡村景致,激发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包括庆丰村村民、进村旅游者)在庆丰村的摄影创作热情,湖北省摄影家协会、武汉市摄影家协会、江夏区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画意乡村·水美庆丰”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中共江夏区委宣传部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江夏区文旅局
  江夏区法泗街道办事处
  武汉市摄影家协会
  江夏区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江夏区法泗街道庆丰村村委会
  长江画意影社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以庆丰村为主,扩大到法泗境内有关历史变迁、自然风光、民风民俗、乡村振兴、经济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果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40名,奖金500元;
  等次奖作者不能重复,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可按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作者承担。
  征稿细则
  1、省内外广大摄影人士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须取景于江夏区法泗街道庆丰村行政区域内,对获奖作品拍摄地点有异议的,主办方有权请获奖作者现场指认拍摄地点,如情况不实,则取消获奖资格并由当事人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费用。
  3、投稿作品创作时间不限,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手机、相机拍摄不限,单幅、组照(每组4-8幅)均可。作品格式为JPEG,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大小不低于5M。
  4、投稿作品除构图裁剪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谢绝提供电脑创意作品参赛。
  5、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获奖作品将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官网或官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6、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大赛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没有特殊规定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自然年(从支付奖金时间开始计算),如需继续使用,主办方需重新和承办方进行协商。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发生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对于足以妨害社会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社会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禁止该赛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0、本次大赛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请务必以“标题+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的方式命名,无相关信息的来稿,将取消参赛资格。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
  投稿邮箱:3111456890@qq.com

  投稿联系人:覃佳佳、李靓

https://mp.weixin.qq.com/s/FYEoXP5au3YO6KY4B1BO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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