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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半山”全省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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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710     更新时间:2022-01-16    截止日期:2022-08-18
  半山村,是尤溪梅仙镇面积最小的建制村,距尤溪城区仅10公里,有“半山半水半月岛”之称。挨着四座山,每座山都只有一半属于半山村,所以叫“半山”;与同镇的汶潭村隔尤溪河相望,划江而治,所以叫“半水”;河中有座小岛,呈半月形状,便叫“半月岛”。
  “半山半水半月岛,你看景色好不好?有千年古老树,岛上还有五里香。半山生态真的好,所以鹭群来筑巢。一群旅客要记住,有的吃来有的住,半山真是好去处……”坐上竹排,听着老船工用尤溪方言唱的自编山歌,尤溪河畔半山村鹭群翔集,如画风景尽收眼底。半山村开发乡村正在发生一场巨变。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引导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开拓创新、砥砺前行,奋力书写新时代半山村华彩新篇,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三明市摄影家协会、尤溪县文体和旅游局、尤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尤溪县梅仙镇委员会、尤溪县梅仙镇人民政府、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村民委员会、尤溪县半月岛生态发展专业合作社、尤溪县摄影家协会携手举办“百年华诞·美丽半山”全省摄影大赛。
  主办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
  中共尤溪县梅仙镇委员会
  尤溪县梅仙镇人民政府
  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村民委员会
  协办
  三明市摄影家协会
  尤溪县文体和旅游局
  尤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
  尤溪县摄影家协会
  一、征稿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的题材不限。凡是反映梅仙镇半山村丰富的生态资源、红色旅游资源,自然景观、人文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风情、百姓生活、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等为创作题材,用全方位、多视角的手法反映半山村乡村振兴“家在景区,全域旅游”独特的风格面貌和景观。作品力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
  二、活动规则
  1.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使用设备不限。作品必须取材于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境内符合本次征稿主题宗旨,表现形式不限。组照4~8张(组照请拼接成一幅作品投稿,每组算一幅,并附单幅作品稿件)。
  2.作品可以做符合规律的后期调整、修饰等处理,不允许做大幅度更改、变型、组合而无法呈现真实风光或景物的后期处理。
  3.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
  4.入选和获奖作品,主承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格式文件不低于15M),有权对作品进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时间内向尤溪县摄影家协会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选资格。
  5.本次征稿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不退稿。参赛作品获奖后组委会将在尤溪摄协公众号等网上公布信息,并专电通知作者。
  6.主办方对本次征稿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同意本方案之所有规定。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拟评出入选作品100幅,其中60幅为半山村辖区境内拍摄作品,其余40幅为梅仙镇辖区境内拍摄作品,设奖如下(税前奖金):
  奖项
  幅数
  奖金/幅
  积分
  一等奖
  1幅
  10000元
  5
  二等奖
  2幅
  5000元
  4
  三等奖
  3幅
  2000元
  3
  入选
  94幅
  500元
  2
  一、二、三等奖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奖。三等奖以上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入选作品颁发入选证书。
  四、征稿时间
  2021年6月18日至2022年8月18日截稿
  五、投稿方式
  1.大赛采用一律采用电子版投送稿件(JPG格式,图片长边1920像素)
  2.每张照片应标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或作简要阐释。
  3.投稿邮箱:383202067@qq.com,
  联系人:詹开旭
  联系电话:13358502276
  六、其它事项
  大赛期间凡持有县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的创作人员可凭证免费进入梅仙镇各景区、景点拍摄。
  本次大赛奖金一律执行转账,转账账户名称必须与获奖人姓名相一致。
  本版配图与参赛作品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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