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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在我心中巾帼耀江淮”主题摄影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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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4: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7 15:20 编辑

  2021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爱党爱国、忠诚敬业、使命担当、传承美德的初心情怀,充分宣传和展示淮南市优秀女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和昂扬风貌,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为推动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建设贡献巾帼力量。淮南市妇联、淮南市文联拟联合开展“党在我心中巾帼耀江淮”主题摄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淮南市妇女联合会、淮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淮南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范围

  采用典型性和群众性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的镜头分享,充分展示我市妇女工作战线上广大女共产党员的风采,征集分五种类型:

  (一)全国(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集体;

  (二)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脱贫典型;

  (三)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最美家庭;

  (四)最美妇联执委、最美巾帼志愿者;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须拥护党的领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二)投稿者应实名投稿,拍摄对象应为淮南市内优秀女共产党员中的典型人物。

  (三)投送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不限(组照视为一幅作品,限4~8幅),可适度进行调整,但不得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

  (四)只征收电子稿件,来稿以“作品名称+作者+联系方式”的格式命名,附作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完整信息),无相关参赛信息的作品视为无效。邮箱投稿作品JPG文件不小于5M,投稿邮箱:zxb6645315@126.com

  (五)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涉及有关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主办方拥有全部入选作品的永久使用权,有权在展览展示、书籍画册印刷出版、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另行支付稿酬。

  (七)投稿者一律视为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投稿要求。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四、表彰奖励

  (一)组织评选(3月21日至31日)

  从所有来稿作品中评出20幅优秀作品,优秀作品给予一定奖励。

  (二)作品展示(4月1日起)

  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市摄影展览活动;在“淮南女性”“淮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微信平台上展示。

  淮南市妇女联合会

  淮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淮南市摄影家协会

  2021年3月1日

  来源:淮南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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