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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精美鹿城 文明有我”首届公益广告大赛作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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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4506    更新时间:2019-05-12    截止日期:2019-06-30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相关行业协会,温大人文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瓯江学院等相关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彰显鹿城区品牌特色,深化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拟举办绿城杯“精美鹿城 文明有我”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征集一批具有温州特色的公益广告原创精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普及文明礼仪规范,树立城市文明新风。以“精美鹿城文明有我”为主题,围绕彰显鹿城精神,突出鹿城元素,打造鹿城文化品牌等内容,进行公益广告创意设计,评选出导向正确、思想精湛、创意新颖、制作精良、易于理解、感染力强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作品设计类别分为以下十类:

(一)主题宣传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为主题设计制作;

(二)文明创建类: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言为主题设计制作;

(三)诚实守信类:以诚信建设等为主题设计制作;

(四)文明旅游类:以文明出境游、文明出行等为主题设计制作;

(五)文明交通类:以礼让斑马线、文明过马路等为主题设计制作;

(六)节俭养德类:以文明餐桌、戒奢克俭等为主题设计制作;

(七)文明礼仪类:以文明排队、微笑服务、热情好客、彬彬有礼等为主题设计制作;

(八)孝老爱亲类:以尊老爱幼、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为主题设计制作;

(九)移风易俗类:以红白事简办、节俭养德为主题设计制作;

(十)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类:以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为主题设计制作。

二、主办单位

鹿城区委宣传部、鹿城区文明办、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鹿城区住建局、鹿城区文联、温州大学团委、温州市广告协会、温州市创意设计协会

三、大赛日程

(一)集中征集(5月16月30日)。参赛者下载并填写《鹿城区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参评表》(附件1),于规定时间内(征集作品截稿时间为625日24:00)将作品和参评表的电子版资料压缩发至673806927@qq.com(邮件标题为:“××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名称)。请各单位积极动员参赛。

(二)联合评审(71715日)。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学者,对参赛作品进行联评,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四、作品要求

(一)本次公益广告大赛作品评选分平面、立体景观两类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均以电子版为主,所有作品均不收参赛费

1.平面设计类:形式可为海报设计、标志标识等。(1)海报设计主要用于户外广告宣传、海报招贴、大型电子屏播放等,海报设计规格为A3(297×420mm),格式为jpg,画面横竖均可,单幅作品不超过20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2)标志标识主要用于公共场所室内外警示、提示、指示牌等,标志标识设计规格为A4(210mm×297mm),格式为jpg,画面横竖均可,单幅作品不超过20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文化景墙类:形式为文化景墙,主要用于施工、拆迁工地围挡,文化景墙作品要求实地绘制尺寸为2.1×50m,电子版规格自定,单幅作品不超过100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立体景观广告类:形式可为大小型雕塑、绿植、景观小品等,主要用于公园、景区、绿地、展厅等城市公共空间布置;格式为jpg,需提供3张以上3D设计图像,以白或黑底背景呈现作品正、侧、反三个不同角度(可增加细节部分展示),分辨率为300dpiCMYK颜色模式提交,高和宽不低于1000像素。

(二)《鹿城区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参评表》每副作品200字以内的设计简介,详述构思。所报作品统一在右下角落款“鹿城文明”字样,制作单位不署名。

(三)要求参赛作品将“精美鹿城,文明有我”主题体现到作品创意设计、制作表现之中,效果上要与鹿城区城市景观相融合,凸显温州鹿城地域文化、地方特色,做到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

五、参赛对象

(一)国内外高校设计专业的教师和学生;

(二)企业或设计公司的设计人员;

(三)协会及各类设计爱好者;

(四)参赛主体年龄和国籍不受限制。

六、奖项设置

按照作品类别,大赛分别评选出金、银、铜奖和优秀奖若干。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平面设计类:金奖1名:8000元,银奖2名:5000元,铜奖3名:3000元,优秀奖10名:1000 

(二)文化景墙类:金奖1名:10000元,银奖2名:6000元,铜奖3名:3000元,优秀奖5名:1000 

(三)立体景观广告类:金奖1名:10000元,银奖2名:6000元,铜奖3名:3000元,优秀奖5名:1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四)作品使用

1所有获奖者将授予活动主办方签发的获奖证书;

2对于提交作品较多、质量较高的社会组织或院校,给予优秀组织奖证书;

3.获奖作品均入选鹿城区公益广告库,供有关单位作为公益宣传使用。其中金、银、铜获奖个人入选鹿城区公益广告设计师库,获奖单位入选鹿城区公益广告优秀单位库,入选优秀设计师库和优秀设计单位库的个人或单位为下步具体实施时优先考虑合作对象。

七、评审规则

主办方本着公益广告重在传播、重在应用的基本原则,主要根据以下标准和权重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定:

(一)思想性(40%):作品充分展现大赛提供的主题文案思想。如在大赛提供的一级文案下,创作二级文案,能提升整体公益广告宣传效果的,可额外获得10%的加分。

(二)传播性(30%):作品适宜大众传播、符合大众审美,充分考虑社会各类受众的欣赏习惯,观赏性、感染力强。

(三)原创性(30%):作品整体风格、画面、字体等设计元素处理,艺术传达形式具有新颖性。

八、咨询电话

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联络人:万一磊,联系电话:85552001,13705871600

九、注意事项

()本次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征集活动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广告政策法规,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作者应保证送选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报送作品要坚持原创,杜绝侵权,禁止一稿多投和重复获奖。创作单位和个人自留底稿,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获奖作品一经入选后,作者需提供源文件并填写《鹿城区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参评承诺书》,如无法提供作品源文件,将取消获奖资格大赛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编辑、使用、修改等完整知识产权,无偿用于公益宣传。

()参赛者自愿接受大赛方案约束,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1鹿城区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参评表

2鹿城区首届公益广告大赛参评承诺书

3网络参考样图

 

 

鹿城区委宣传部             鹿城区文明办

 

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鹿城区住建局

 

鹿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温州大学团委

 

温州市广告协会             温州市创意设计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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