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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 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第二阶段作品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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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1952    更新时间:2016-11-01    截止日期:2016-12-30
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剧本征集阶段已圆满结束,即日起正式进入微电影影片征集阶段,影片可根据承办方提供的剧本二度创作拍摄,或自行撰写剧本拍摄参赛,影片应紧紧围绕漳州开发区,将双鱼岛、南炮台、郑成功枪城、浦东宫历史遗址、黄金海岸公园、静湖公园、杨梅历史文化等开发区元素巧妙融入到影片中,展现开发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城市风貌和生活情景,提高漳州开发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影片摄制主场景要求在漳州开发区内完成。
 
  本次微电影影片征集阶段拟评选出25部获奖作品。第一阶段剧本评选的获奖剧本片名及梗概详见活动承办单位官网(优业组合),或微信公众号“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或“i赛鑫”。参赛者选定剧本后,需填写并提交拟参赛申报表(附件1);自行撰写剧本拍摄的参赛者,需填写并提交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2)。
 
  详见活动承办单位官网(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或微信公众号(优业组合影视传媒/i赛鑫)。
 
  一、时间安排
 
  (一)影片征集时间:2016年10月28日-12月下旬
 
  (二)参赛资格及剧本申报:2016年10月28日-11月15日
 
  (二)摄制、采风阶段:2016年11月15日-12月中旬
 
  (三)影片评审时间:2016年12月下旬
 
  二、采风介绍:为让参赛者进一步了解漳州开发区双鱼岛、南炮台、郑成功枪城、浦东宫历史遗址、黄金海岸公园、静湖公园、杨梅历史文化等开发区元素,领略开发区城市风貌,以此深入微电影作品创作,承办方将组织符合参赛资格的参赛者参加采风活动。
 
  三、摄制参赛形式
 
  (一)参赛者可申报使用大赛获奖剧本摄制影片参与评选。有意向申报获奖剧本进行微电影摄制的参赛者,需填写并提交《关于参加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第二阶段赛事申报表》(附件1),由承办方审核资质并确定拍摄题材。
 
  (二)参赛者可持自有剧本摄制影片参与评选。参与评选时须填写并提交《漳州开发区“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影片报名表》(附件2)。
 
  (三)详见活动承办单位官网(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或微信公众号(优业组合影视传媒/i赛鑫)。
 
  四、参赛影片要求
 
  (一)影片主题应紧紧围绕漳州开发区,将双鱼岛、南炮台、郑成功枪城、浦东宫历史遗址、黄金海岸公园、静湖公园、杨梅历史文化等开发区元素(至少选一)巧妙融入到影片中,展现开发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城市风貌和生活情景,提高漳州开发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影片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故事片、动画片等(含纪录片),作品时长为5-25分钟,格式为1080P、MP4或MOV高清数据文件,音频为立体声,字幕为中文或中英文。
 
  (三)必须提供参赛作品海报电子版:横版海报(JPG+PSD格式)1920×1080,300dpi;竖版海报(JPG+PSD格式)770×1080,300dpi。
 
  (四)参赛作品(持自有剧本摄制完成的影片)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严禁侵权行为,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主办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版权。
 
  (五)获奖影片将获得相应奖金,版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六)未经主办方许可,不得在参赛作品中植入广告,不得出现具体的商业机构和具体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魅力厦门湾”微电影大赛影片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税前)
 
  特等奖:1名,奖金12万元
 
  一等奖:2名,奖金10万元
 
  二等奖:3名,奖金7万元
 
  三等奖:6名,奖金5万元
 
  优秀奖:13名,奖金2.5万元
 
  六、影片提交
 
  参赛者将摄制完成的微电影影片一式两份、海报电子版等资料刻录光盘或U盘邮寄到承办单位: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文展苑B区B6栋二层,福建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详见活动承办单位官网(优业组合影视传媒),或微信公众号(优业组合影视传媒/i赛鑫)。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织方所有。
 
 
http://epaper.nhaidu.com/life/shangxun/2016/1028/33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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