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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2018 · 中国长春 · 冰雪旅游”微视频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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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330    更新时间:2017-12-22    截止日期:2018-02-20
      为贯彻落实《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冰雪和避暑旅游产业的实施意见》,展示长春冰雪风景之美,打造冰雪旅游名片,推动冰雪产业发展,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长春市旅游局决定以“梦幻冰雪、魅力长春”为主题,举办“2018·中国长春·冰雪旅游”微视频大赛,邀请新华网、第一旅游网、今日头条、腾讯、网易等网络媒体协办,委托长春新诺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我校学生可自由报名参加。

活动时间                      
2017年12月22日——2018年3月2日

参赛对象
凡是热爱长春、喜爱冰雪文化的各界人士、社会团体或组织单位都可以参加。

作品征集
1、突出主题性。通过视频充分展现长春冰雪文化、冬季风情和城乡居民冬季的特色休闲、幸福生活、快乐瞬间,拍摄微电影(10—30分钟)、短视频(5分钟以内)、网红直播短视频(5—10分钟)。
2、突出技术性。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参赛作品要进行艺术剪辑和加工。
3、突出新颖性。参赛作品创意、表现形式要新颖,适宜网络传播。
4、突出原创性。参赛作品须为首次原创,没有抄袭,未参加国内外比赛且未在媒体发表。参赛作品报送者应确认拥有作品完全著作权,如因作品引发法律纠纷,概由作品报送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作品评选
由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中共长春市高校工委、长春市旅游局邀请专业人士和媒体达人对作品进行评选,并开设微信公众平台,征集社会大众对参赛作品投票。

奖项设置
本次微视频大赛分为微电影组、短视频组、网红直播组,拟设立最佳微电影奖、最佳短视频奖、人气网红奖、最佳贡献奖。采用初评和终评相结合的方式,初评由组委会指定初评单位完成,终评由评审委员会指定专家评选,并颁发奖杯、证书、奖金、及精美礼品。具体组别奖项如下:

组  别
奖  项
奖  励
最佳微电影组
一等奖1名
3万元
二等奖2名
1万元
三等奖3名
3千元
优秀奖10名
纪念品
最佳短视频组
一等奖1名
5千元
二等奖2名
3千元
三等奖3名
1千元
优秀奖20名
纪念品
网红直播组
奖杯及证书

特殊贡献奖
奖杯和证书

活动安排
1、参赛作品征集阶段: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2月20日
2、入围作品评选:2018年2月21日至3月1日
3、颁奖典礼:2018年3月下旬

参赛方式
参赛者需登录长春新诺达微信平台,关注微信公众账号下载报名表。并采用如下方式参赛:
1、邮件传送:扫描报名表、授权协议,连同参赛作品作为附件发送至长春冰雪微视频大赛邮箱。也可QQ在线发送(工作日8:30-17:00在线),或发送QQ邮箱3591415656@qq.com

2、联系电话:15764470933、18043191666

3、须提供故事梗概、标明作品名称、时长、参赛者姓名/推荐申报机构名称

4、作品格式:mp4、mpg、mov视频格式均可,分辨率1920*1080(高清)

5、版权为参赛者本人(或申报团队)所有,严禁侵权行为。如参赛作品系依据相关文学作品或其他作品改编,参赛者应保证其已合法享有原作品的改编权并保证组委会及合作方合法拥有参赛作品使用权。如有侵权,后果自负。剧本报送以电子版为主,须标明作品名称、字数、参赛者姓名或推荐申报机构名称。

其他说明
1、参赛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2、凡参赛者必须遵循本次大赛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合大赛相应的活动安排。
3、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还,参赛者请自留原作。
4、组委会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分割线
——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图片来源于网络
通知来源于: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
                                      中共长春市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长春市旅游局

指导教师:孙光春  王皓


https://mp.weixin.qq.com/s/uohzjKaT-kBaIxz_FO0n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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