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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宜昌片区优秀摄影作品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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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5045    更新时间:2026-06-13    截止日期:2026-08-10
  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宜昌片区,是指以宜昌市长阳、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为社会环境依托,以清江流域及武陵山区山地地貌为自然环境依托,通过对以土家族撒叶儿嗬为代表的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所依存的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采取科学保护,以达到对文化生态进行整体性维护和培育的区域。目前,片区内非遗项目存续状态良好,文化空间形态完整,传承人群体稳定,为影像记录提供了扎实的现实基础与丰富的视觉资源。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宜昌市文化生态保护中心、宜昌市群众艺术馆(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宜昌市摄影家协会特联合举办2026年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宜昌片区优秀摄影作品征集。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宜昌市文化生态保护中心
  宜昌市群众艺术馆(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承办单位:
  宜昌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内容
  凡在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宜昌片区(包括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内拍摄的,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创新实践和文化生态建设成果的优秀摄影作品,均可投稿。分为以下几类:
  ①自然风貌
  反映保护区地形地貌、山川河流等自然风光的作品,反映自然生态保护实践与成效的作品;
  ②文化空间
  反映保护区内与非遗依存相关的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文物、文化场所(如戏台、祠堂、庙会广场)等的作品;
  ③非遗项目
  反映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核心技艺、表现形式的作品;
  ④非遗传承人
  反映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实践的作品;
  ⑤非遗在校园
  反映保护区非遗传承教学场景、学生体验活动等相关内容的作品;
  ⑥传承体验设施建设
  反映保护区综合性非遗馆、传承点所、非遗工坊、生产性体验基地,或在场所内开展传承实践活动与生产生活的作品;
  ⑦宣传推广
  反映保护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品牌活动、节庆活动、非遗“六进”、宣传展览等的作品;
  ⑧文化生态保护创新实践
  反映保护区非遗旅游融合、非遗文创产品开发、非遗助力乡村振兴、数字赋能保护区建设等的作品。
  三、截稿时间
  2026年8月10日
  (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奖项设置
  入选作品共计100件(每类不少于10件),稿酬各600元。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付。
  五、征集细则
  1、投稿作品须取材于长阳、五峰县行政区域内(具体拍摄地点可参考附件2),内容真实可溯,拍摄时间限于2022年1月至今,并注明具体拍摄时间和地点。所有影像内容须真实反映本项目实施周期内实地现状,严禁使用往届旧作或非指定区域素材。
  2、投稿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限2-5MB。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应由4-8张单幅图片组成),每组按1幅计算。
  3、投稿作品拒绝任何形式的AI生成或图像合成。所有投稿作品的后期处理严格限定在色彩校准、影调平衡、锐度优化、基础瑕疵、图像裁切修复范围内,禁止添加、删减、合成、AI生成或任何改变原始影像语义结构的操作,图像裁切仅限于构图优化,不得改变原始画面比例关系与核心叙事要素。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5、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存在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情况,并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见附件1)。
  6、在评审阶段,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作品幅数。
  7、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原始数据文件和与投稿作品一致的大尺寸数字文件(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请作者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相关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或所提供文件不合格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8、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在湖北省摄影家协会官微、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宜昌片区官网和三峡影像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9、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次征集活动以及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宜昌片区相关非商业用途的宣传展示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集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予以通报。
  12、本征集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并遵守本征集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须知
  邮件标题为“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宜昌片区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投稿,投稿作品请务必以总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上传,总文件夹名以“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总文件夹内每件组照作品一个文件夹,以“类别+作品标题+姓名+精确拍摄地点+拍摄时间+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组照的每张照片在标题后加顺序编号),单张作品以“类别+作品标题+姓名+精确拍摄地点+拍摄时间+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无承诺书扫描件(需手写签名)和相关详细信息的来稿,将视为无效。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如有多投,以最近投递作品时间为准。
  投稿邮箱:
  474538017@qq.com
  联系人:
  宜昌市摄影家协会赛事活动部
  附件:
  1.承诺书
  2.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宜昌片区优秀摄影作品拍摄地点参考「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宜昌市文化生态保护中心
  宜昌市群众艺术馆
  宜昌市摄影家协会

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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