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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开封市“看城墙•知开封”系列征文摄影微视频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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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3746    更新时间:2019-09-08    截止日期:2019-10-31
为推进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工作,提升开封文化品牌影响力,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开封日报报业集团、开封市作家协会、开封市摄影家协会、开封市影视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看城墙·知开封”系列征文、摄影、微视频大赛。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制定大赛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传承,让文物和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传下去”,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通过举办“看城墙·知开封”系列征文、摄影、微视频大赛,展示八朝古都开封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做好开封城墙文化的传承保护,提升开封城墙的文化价值和品牌影响力,助推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工作。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封市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开封日报报业集团、开封市作家协会、开封市摄影家协会、开封市影视家协会
承办单位:开封城墙文物保护管理所
设立大赛组委会和三个分项评委会,成员由主办及承办单位共同确定,评选过程确保公开透明,评选过程及评选结果及时在相关媒体公布。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外宣科,具体负责大赛的宣传策划和活动组织。
三、赛事安排
大赛时间为2019年9月5日至10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作品征集阶段:
9月5日—10月14日,9月5日大赛正式启动,10月14日前完成作品征集和资格审核工作。
(二)作品初审阶段:
10月15日—10月31日,进行大赛评选、大众投票等环节,评选出各分项的一二三等奖,以及5个单项奖。
(三)评比表彰阶段:
11月上旬,在“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第七次会议”期间举办颁奖仪式。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对参赛者不限地区,不限身份,不限个人或单位,文学摄影动漫爱好者等均可按照本方案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五、作品要求
(一)征文大赛:
1.主题鲜明,内容健康鲜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文风朴实生动,语言清新明快。
2.体裁不限,诗歌、散文、微型小说均可。文章字数在2000字以内,诗歌限定40行以内。
3.参评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已发表过的作品,或曾入编及曾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二)摄影大赛:
1.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
2.参赛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上传格式为jpg,最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并保证能够提供300dpi原稿,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纸质参赛作品尺寸不小于10英寸,必须保证能够提供作品原始底片,否则视为无效作品。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需符合征集内容,单幅作品不限投稿数量、组照作品每组不超过4幅。
3.参赛作品允许适度裁剪、亮度和色彩调整,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不得在作品上出现任何与本次大赛无关的商业信息(如其他品牌LOGO、个人网页链接等)。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已发表过的作品,或曾入编及曾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微视频大赛: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充实生动。
2.参赛作品时长要求2分钟以内。须有完整片头、片尾、主创人员名单及出品、拍摄单位等信息。
3.使用手机、相机等专业设备拍摄均可。拍摄手法不限,画面清晰连贯,内容要有完整性。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已发表过的作品,或曾入编及曾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六、参赛方式
1.参赛作品投稿到指定邮箱或寄送指定地点,即报名:
邮箱地址:kfwglwxk@163.com
邮寄地址:开封市龙亭区黄河大街27号,开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外宣科(邮政编码:475000)
联系人:辛燕、赵宁琦 
电话:0371-23876175、23934813,
13837863020,15037876327
邮箱主题请标明:“征文(或摄影、微视频)大赛+作品名+姓名”。
邮件请标注:征文或摄影、微视频大赛名称
2.参赛作品电子版须按照要求重新命名格式为:“姓名+联系方式+作品标题”。
七、评奖办法
评委会评出入围作品若干,并通过网络投票(权重为30%)和专家组评审意见(权重为70%),推选出获奖作品。于2019年11月举行大赛评选表彰大会,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
八、奖项设置
征文、摄影、微视频三项赛事奖项相同,分设一二三等奖,并在摄影大赛和微视频大赛中各设5名单项奖(包括最佳镜头奖、最佳导演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视角奖、最佳活力奖)。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二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三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单项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
九、活动要求
1.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的包括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专有权等在内的所有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如有侵权,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
2.获奖作品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示展览等。
3.本次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次大赛所有规定。
4.获奖作品将择优在开封日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文明网、中国文艺网等媒体刊发,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摄影类、短视频类将结合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庆进行展览展播。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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