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任务 > 歌词歌曲
内蒙古民幼教育集团园歌征集
0
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3880    更新时间:2019-08-11    截止日期:2019-08-26
『园歌征集启事』
全体教职员工、家长及社会人士:
      为传承民幼集团历史,弘扬水滴文化精神,提升集团文化内涵,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示民幼建园三十二年来的光辉历程和办学成就,现面向全体师生员工及家长朋友开展园歌征集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征集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家长、社会人士
『作品要求』
(一)作品一:《民幼园歌》
        作品二:《民幼教师之歌》
(二)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康阳光,积极向上,充分体现幼儿园办学理念、特色。
(三)歌词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幼儿演唱。
(四)词曲内容积极、词曲和谐,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易于传唱,有较强的传播感召力。
(五)歌词需附释文或说明,如能附合唱版、配器或试唱录音资料更佳。
(六)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投稿要求』
(一)投送人将所作词及作曲(简谱或五线谱) ,并可简单附创作说明。
(二)欢迎投送录音音频、视频(电子版),格式不限。
(三)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四)每园至少交一个作品,允许一人投多个作品。
(五)投稿截止日期为 2019年8月26日。
『投稿方式』
联系电话: 14747201102  孙老师
电子邮箱: 316034459@qq.com
『评奖办法』
(一)评选办法
1.民幼集团组成“园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入围作品将在集团微信公众号,广泛征求意见。
3.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园歌”评选组进行评选,提出评选方案报民幼集团会议确定。
(二)奖励办法
如入选,集团将给予奖励
『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抄袭;
(二)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三)经征得作者同意后,集团有权修改或部分采用应征作品内容。
(四)最终采用作品的著作权及使用权归集团所有,词曲署名权归作者所有。
『关于民幼』
      民幼始建于1987年至今走过了32年的办园历程。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与支持下,在民幼人的辛勤耕耘下,民幼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跨越式发展。2003-2015年民幼创办了10所分园,2018年又成立两所分园,现在的民幼已经成为拥有14所幼儿园的幼教集团。在集团统筹管理下,我们坚持“共性管理、交流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优化办园机制,管理共商机制,课程共建机制,师资共育机制,资源共享机制。我们加强内涵建设,秉承“给孩子一个快乐童年”的办园理念,满足家长日益增长的优质化、精品化、特色化、多元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办园理念的践行需要幼儿园文化的熏染。32年的沉淀与发展,形成了我们民幼水滴文化--做人晶莹剔透,做事水滴石穿,对人润物无声,对己自我超越。它倡导教师为师先为人,育人先育己,做事先做人的精神引领民幼教师的成长。在校园文化的建设中,民幼以建设“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文化浓厚、恬静雅致的校园”为目标,按照“绿色植物营造环境美、名人佳作营造艺术美、人际和谐营造文明美”的思路,让每处环境都能育人,让幼儿园成为教育的起点。
在民幼的办园理念引领下,走进民幼的孩子快乐、幸福,走出民幼的孩子阳光、自信作为我们的教育追求。通过五大领域全课程,多元综合一体化来实现其内涵。凸显民幼对幼儿发展的价值追求--给孩子游戏的时间,让孩子学会实践;给孩子自由的空间,让孩子学会思考;给孩子一个快乐的童年,让孩子学会生活,快乐成长;凸显民幼对园所发展的价值追求--科学的定位,规范的管理,优质的服务,创新的思路,和谐的发展,三十二年的实践探索使民幼扩增资源、完善硬件、塑造品牌、优化管理,打造了民幼的教育品牌。我们以人为本--以孩子成长为本,以教师发展为本,实现了从力求规范到追求品质的跨越式发展,形成了一园一品;凸显民幼对理想教育过程的价值追求--以爱为本,师德为范,尚美育新,情铸民幼。在教会孩子世间万物的同时,一定要先教会孩子“爱”的能力,让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与爱同行。
三十二载栉风沐雨、春华秋实;三十二载自强不息、英才广布;三十二年来民幼的老师在办园理念的指引下,用心用爱去做教育。在今后的日子里民幼人将坚持以爱育人、以智聚人,为我区幼教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衷心期盼民幼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朋友们,踊跃投稿,在建国70年际共同谱写载入史册的华美乐章。
——内蒙古民幼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2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