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任务 > 卡通动漫
5000元 第31届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会徽、吉祥物征集
0
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170    更新时间:2016-11-15    截止日期:2016-11-30
 由浙江省科协、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技厅、共青团浙江省委共同主办的第31届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创新大赛),将于2017年4月在浙江省永康市第一中学举办。为扩大创新大赛的影响,打造良好的赛会形象,经本届创新大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特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第31届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会徽、吉祥物。征集细则如下:
  一、征集作品
(一)参选作品要求充分体现创新大赛“创新、体验、成长”的主题,表现手法不限。
(二)参选作品必须为本人的原创作品,以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版权。
(三)参选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权、专有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设计为彩色图样,需提交作品的创作理念说明,阐述创意基础、设计思路(请勿直接写在设计稿上,另附文本文件)。
二、具体要求
(一)会徽
1.会徽要具有永康文化的特色,能凸显永康独特的民族风情、地域特点和区位优势,并能体现青少年积极向上、自信乐观和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
2.会徽含义高度概括,一目了然,能把“31”融入设计之中。
3.构图新颖独特,造型简约,色彩明快,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便于制作。
(二)吉祥物
1.吉祥物的设计要求创意独特、生动活泼、亲切可爱、热情欢乐,能够体现青少年青春健康、自信乐观、积极向上的创新精神。
2.吉祥物要有便于记忆、没有歧义的名称,以拟人化手法表现,有一定的艺术性,具有人性化与亲和力,兼具实用性,能体现永康的地方特色。
3.吉祥物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
三、投稿方式和截止时间
(一)以个人名义和团体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二)设计稿一律采用A4彩色稿(手工和电脑绘制均可),并提供创意说明一份,装裱于黑卡纸上。
(三)作者请提供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个人资料;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设计者须提交相关纸质证明一份。
(四)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评选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创新大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成会徽、吉祥物征集活动评审委员会评选,确定会徽、吉祥物入围作品各5件,并从入围作品中复评,确定会徽、吉祥物入选作品各1件。
五、奖励办法
评选结束后,将在永康一中校园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评选结果。并对入选和入围作品分别予以展示和奖励:
  (一)入选作品将作为第31届创新大赛正式会徽和吉祥物,入围作品将在创新大赛展场内展示。
  (二)入选会徽、吉祥物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
  (三)入围会徽、吉祥物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奖励证书(入选作品不重复奖励)。
六、特别说明
(一)应征者寄送的作品及相关材料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二)作品若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创新大赛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将取消资格,并有权全额追偿已发放的奖金。因参选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应征者本人承担。
(三)入选入围作品,均为创新大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创作作品,不论是否领取奖金均视为将该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全部转让给领导小组,不再支付转让费。应征者不得再将该作品转让第三方或用作其他用途。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权利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或要求作者进行修改,其版权、所有权、使用权及商业开发权完全归第31届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所有。
(四)创新大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次会徽、吉祥物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若需了解创新大赛相关背景资料和信息,请浏览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及浙江省永康市第一中学网站。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琴英   颜初艳
电子信箱:24677907@qq.com    573305842@qq.com
            (电子版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同时注明“创新大赛会徽、吉祥物”征集字样)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第一中学
邮政编码:321300
(纸质材料寄送信封注明“会徽、吉祥物征集”字样)
 
浙江省永康市第一中学

2016年11月14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