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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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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4274    更新时间:2018-11-19    截止日期:2018-11-30
尊敬的社会各界人士: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集团),前身为内蒙古自治区新华书店,成立于1947年9月1日,是自治区最大的出版物发行企业,现有成员企业20个,其中境内子公司16个,混合所有制公司3个,境外子公司1个。以建设教育服务、文化消费、现代物流、多元经营“四大板块”为主要业务,现有职工5000余人,销售网点240处,总资产35亿元。发行集团将于近期成立上市公司,拟于2019年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家大型国有文化拟上市企业,特此在全网召开征集上市名称的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发散思维,集思广益,为发行集团的建设一展才华,群策群力。
一、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内容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名称
三、征集要求
      1、准确把握发行集团定位、性质、反映发行集团发展特点,确切传递出品牌的文化和内涵,具有高度概括力与极强的传播力。可登录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官网(网址:http://www.nmgxhfxjt.com)了解集团基本情况。
      2、文字表述力求准确、精炼、通俗易懂,富有新意,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3、公司名称字数在四个汉字以内为宜。
      4、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如参考别的作品来创造,需写明作品元素借鉴来源;
     5、应征作品须提供相应的方案说明,如创作思路、理念和涵义等。
四、征集方式
  1、将作品发送至邮箱1375768053@qq.com,邮件标明“上市名称+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2、应征者可提交多份作品,每份作品须有明确的创意理念说明。
  3、若出现征集名称同名情况,以来稿发送邮箱时间作为评选标准,录用优先来稿作品。
   4、投递唯一渠道为以下电子邮箱1375768053@qq.com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登出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17:30时截止。
六、评审及奖励办法:
  1、主办方根据征集要求,组织评审团进行评审,采取初选、评审、公布的方式进行。
  2、评选结果将在企业官网上公布。
  3、设置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整。
注:奖金为税前,由获奖者自行缴纳税费。
七、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4、若有内容相同情况,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还。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了解更多信息,可登录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官网(网址:http://www.nmgxhfxjt.com)
  联系电话:(0471)-6287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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