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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广西宁明县“花山杯”诗词大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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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314    更新时间:2016-11-08    截止日期:2016-12-31
广西宁明县“花山杯”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广西宁明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古属百越地,为骆越根祖圣地,邑内山清水秀,人杰地灵。为弘扬国粹,运用诗词讴歌宁明县的自然风光、悠久历史和改革开放业绩,特举办全国诗词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诗词》杂志社、宁明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中共宁明县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宁明县诗词楹联学会

    二、征稿对象:海内外各地诗词爱好者

    三、截稿日期:2016年 12月 31日。来稿以发送地邮戳和接收电子稿日期为准。

    四、征稿内容:宁明县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世界遗产)及其他名胜古迹、自然风光、民俗风情、改革开放之建设成就等。

    五、作品要求:符合格律,新旧声不限,但不能混用;用典必须注明出处;必须是未曾公开发表的自创诗词。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各3000元;二等奖4名,各1000元;三等奖8名,各500元;优秀奖30名,各200元。

七、评选方法:采用匿名编号三级评选法,首先由宁明县诗词楹联学会进行初评,其次由广西诗词学会进行复评,入围作品最后由中华诗词社终评,定出获奖名单。

八、稿件处理:1、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在《中华诗词》发表,获优秀奖的作品在《中华诗词》公布作者姓名。全部来稿由宁明县诗词楹联学会择优结集出版。2、来稿恕不退还,组委会享有处置与使用权,凡投稿参赛的均视为认可以上条款,并自觉遵守大赛活动各项规定。

九、其他事项: 
1、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3首以内,纸质来稿须用A4纸正楷打印,一纸一首,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详细通联地址、联系电话;另一份为匿名。电子邮件的稿件亦按以上要求发稿。
2、来稿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征稿”字样,电子稿件需同上注明。

邮寄地址:广西宁明县老干局,邮编:532500;电子邮箱:thg8620558@126.com。
联系电话:13907816118 ,     13397802099。

《中华诗词》杂志社
中共宁明县委宣传部

2016年 9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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