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灵宝市位于豫秦晋三省交界的河南省西部,被誉为“黄金之城”、“苹果之乡”、“道家之源”。
	灵宝地处全国两大苹果最佳适生区之一的黄土高原东缘,自1921年引进栽植已有近百年历史,全市现有苹果90万亩,产量14亿公斤。灵宝苹果先后荣获“中国生态原产地知名品牌”、“中国十大名优苹果”、“中华名果”、“中国名牌农产品”、“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10强”、中国“质量之光”2017年度“魅力品牌”等称号,品牌价值达183.40亿元,居全国县级第一位。
	为加快推进果品产业“百年振兴”,壮大区域特色优势,做大做强做优果品产业,更好地提升灵宝苹果的知名度、美誉度,展示“灵宝金苹果”品牌形象、品牌魅力,彰显金城灵宝的城市气质和文化底蕴——
	河南省诗歌学会、灵宝市人民政府
	特举办“灵宝金苹果”全国诗歌大赛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作家、诗人、文学爱好者
	积极参与  踊跃投稿
	
	活 ∕ 动 ∕ 组 ∕ 织
	主办单位:河南省诗歌学会、灵宝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灵宝市委宣传部、灵宝市文联
	协办单位:灵宝市诗词楹联协会
	
	征 ∕ 集 ∕ 内 ∕ 容
	以苹果为主题,包括苹果花季、苹果品质、果园风光、苹果产业发展、果乡人民创业精神等内容的现代诗、古体诗词作品。
	
	征 ∕ 稿 ∕ 时 ∕ 间
	2018年4月5日至2018年10月31日
	
	征 ∕ 稿 ∕ 对 ∕ 象
	全国各地作家、诗人、文学爱好者。
	
	评 ∕ 奖 ∕ 方 ∕ 式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采取“专家评奖+网络投票+作品发表媒体层次及点击量”方式综合评奖。
	
	投 ∕ 票 ∕ 方 ∕ 式
	网站:灵宝党政公众网
	微信:中国金城传媒
	            lingbaofabu
	
	奖 ∕ 项 ∕ 设 ∕ 置
	一等奖2名,价值1万元纯金金苹果;
	二等奖10名,价值3000元纯金金苹果;
	三等奖20名,价值1000元纯金金苹果;
	优秀奖100名,人民币200元。
	奖品按最高奖项颁发,不重复计奖。
	
	征 ∕ 稿 ∕ 要 ∕ 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为未经发表的原创诗歌作品。
	2.风格题材不限,现代诗、古体诗词均可,要求思想健康、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富有正能量;投稿作品限每人1-3首,现代诗每首30行以内,组诗100行以内。
	3.投稿必须标注真实姓名(与有效身份证件姓名相同)。
	4.本次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
	5.投稿人需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无抄袭。凡发现抄袭或被举报抄袭,经主办方核实,即取消参赛资格。
	6.著作权声明:凡参赛作品一经投稿,且经评委会选定的,其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授予活动主办方。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图书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发表或使用该作品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时作品的署名仍为原作者署名。
	7.参赛者投稿,即视为同意本著作权声明。
	8.截稿日期:2018年10月31日
	
	投 ∕ 稿 ∕ 方 ∕ 式
	联系方式
	河南省灵宝市文联  李卫超
	电话:0398-8858344
	“灵宝金苹果”全国诗歌大赛组委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