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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 贵州长顺县征集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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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6189    更新时间:2018-02-06    截止日期:2018-03-01
  为迎接黔南州第十二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今年5月在长顺召开,借助旅发大会加大长顺对外宣传的推介力度,激发全县26万各族人民热爱家乡和建设“吉祥长顺”的热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长顺县县歌征集活动。
  一、作品要求
  1、积极弘扬主旋律,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形象生动;反映长顺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民族风情、民间习俗及自然人文景观;展现在新时代“背篼干部”精神引领下的全县人民不干落后、奋发进取精神风貌。
  2、作品必须是完整的歌曲作品(词曲完备),体裁、形式、风格不限。
  3、作品必须是近期原创,未参加各种评选获得奖励,未公开发表过;音乐形象鲜明,旋律流畅,易于传唱。
  二、作品形式
  完整的歌曲作品(词曲完备),体裁、形式、风格不限。
  三、征歌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1日截止。
  四、来稿要求
  题目自拟,打印件、电子邮件均可。来稿作品请注明作者名字、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附送音乐小样MP3。
  五、联系方式
  来稿请寄:贵州省长顺县传媒中心陈荣收
  邮政编码:550700
  联系人:陈 荣
  联系电话:13312387488 0854—6822016
  来稿请注明“征歌”字样。
  六、评选及奖励
  通过征集评选出长顺县县歌征集入围作品3首,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二等奖1名,每首歌曲奖金60000元;三等奖1名,每首歌曲奖金30000元。
  征集结束后,将采取群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群众投票占30%,专家评占70%。在“品长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投票;聘请省内知名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评审;作品一经评审入选,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由词、曲作者按4:6共享),获奖作品将组织演唱,录制视频和整理编集成册,向社会推广宣传。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由长顺县承办黔南州第十二届旅发大会执委会办公室负责。
  2、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凡涉及抄袭的,取消评选资格,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活动主办方有权拥有应征歌曲作品(词、曲)的复制权(即印刷、录音、录像)、发行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词曲作者享有署名权。
  4、活动主办方对本征集公告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
  来源:长顺县承办黔南州第十二届旅发大会执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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