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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平利县征集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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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312    更新时间:2017-12-14    截止日期:2018-03-10


  2016年12月20日,国家质监总局正式下发通知批复平利县创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为全面提高我县质量管理水平,动员全社会更加重视和加强质量工作,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公开征集创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城市质量精神表述语活动。
   一、征集要求
   城市质量精神要立足质量,充分体现平利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展现时代特征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凝练表达创建“全国质量强县示范县”的思想理念,有利于扩大平利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求文字简洁,寓意丰富,朗朗上口,每条字数不超过10字,同时需提交城市质量精神口号表述语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300字。
   二、征集对象: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
   四、征集方式
   1.征集作品可通过电子文档或纸质递送两种形式投稿;
   2.可个人报送或集体统一报送,作品数量不限。
   3.征集作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
方式。
   4.征集到的作品直接发送至电子邮箱:249097182@qq.com,或者邮寄至平利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邮政编码725500。
   五、评审方式
   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经平利县政府审定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奖励方式及说明 
   1.本次城市质量精神征集活动设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2.如选中稿件出现雷同,以登记的第一份作品为准。 
   3.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所有提交的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平利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殷海洋 联系电话:0915-8428915  8421721

平利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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