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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湘潭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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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260    更新时间:2017-12-09    截止日期:2017-12-26
关于征集湘潭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和扩大湘潭旅游知名度与美誉度,我公司受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委托,负责湘潭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的策划设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湘潭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湘潭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湘潭旅游宣传语
二、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为: 2017年12月7日0:00-2017年12月26日0:00(发送指定邮箱为准)。
2. 2018年1月(具体日期待定)在湘潭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官网(http://xtlywq.xiangtan.gov.cn/ )公布评选结果。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球广泛征集湘潭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湘潭旅游宣传语方案。热爱、支持和关心湘潭旅游业的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投稿,欢迎国内外艺术设计爱好者、各大院校设计专业师生、独立设计师、专业设计机构等设计策划机构单位,以个人、组织或者团体名义投稿(多人合作视为团队设计)。
四、奖项设置
(一)湘潭旅游形象标识(LOGO)
1、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
2、二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4000元/人。
3、三等奖3名: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人。
(二)湘潭旅游宣传语
1、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人。
2、二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4000元/人。
3、三等奖3名: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人。
注:1、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计算;
2.参赛团队所获奖金归团队成员共有,团队自行协商分配,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出现相同投稿作品出自不同作者的情形,则主办方以收到时间为依据,确定有效应征作品;投稿时间排序在先的应征作品为有效应征作品。
五、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充分演绎湘潭旅游的独特性与崭新形象,既富文化内涵又便于传播推广。
1.应征宣传语字数不超过14个字,能够高度概括湘潭旅游的精髓,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寓意深刻、具有准确的表现力、广泛的号召力。
2.应征Logo标志独特、简洁,内涵能够充分反映湘潭旅游的鲜明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文化感与时代感兼容,富有艺术感染力。
3、作品应具有适合在多种场合、多种材质和多种载体上的使用和传播。
4.作品附文字说明及投稿人身份简介,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5.应征参赛者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六、投稿要求
1.湘潭旅游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
2.湘潭旅游宣传语稿;
3.作品的图样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色值等);
4.作品的创意及理念说明(该项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内容);
5.投稿文件应为 .jpg 图片格式、RGB色彩空间、A4尺寸、分辨率300dpi,一次同时提交“投稿要求”1-4项文件,视为一套投稿作品,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作者自行承担创作费用及应征投稿的其它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务必保留分辨率至少为300dpi(AI、PSD、CDR等)的原始文件。
七、投稿方式
1.应征稿件请以指定邮箱发送为准,并在邮箱内标明湘潭旅游宣传语征集字样。
指定邮箱: 1176119006@qq.com
联系人:夏于霁
联系电话:15802621298
八、评选方式
    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将于12月27日至31日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业界代表,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
    湘潭市情概况及旅游相关情况介绍请登录湘潭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官网(http://xtlywq.xiangtan.gov.cn/ )和关注“湘潭旅游外侨”微信公众号。
九、应征作品权属
    被评审确定为“湘潭旅游”形象标识(LOGO)和宣传语的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所有。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
十、知识产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或“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最终投稿作品均是投稿者原创作品。投稿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最终投稿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它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投稿作品如果有涉及抄袭、剽窃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侵害第三方著作权)的情形,均与主办方无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提交投稿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本公告中所指的“主办方”系上海同鼎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本征集活动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同鼎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所有,作品权属归湘潭市旅游外事侨务港澳局所有。
 
                 上海同鼎绘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http://ccnn.hk/shengtai/travel/20171207/ccnn362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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