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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检察精神”征集结果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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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威客码头网    点击次数:2782    更新时间:2016-10-25
经过近三个月时间的酝酿,经历动员、征集、评审等多个环节,近日,丽水检察精神十六字核心词新鲜出炉,“绿色司法”成为丽水检察精神核心词中的亮点。

“丽水检察精神”核心词:

知行合一 敢为人先
绿色司法 担当如山

“丽水检察精神”基本释义:

知行合一
“知行合一”是明朝思想家王阳明的核心思想,其含义是知中有行,行中有知。既倡导学习与立志,又倡导学以致用,崇尚实践。对检察人员而言,“知”指的是检察认知,包含着大局观念认知、检察职业良知、法治构建认知和文化传承认知;“行”指的是检察实践,履行着看齐意识观念、司法公正目标、保障人权理念和司法为民情感。知是基础、是前提,行是重点、是关键,必须以知促行、以行促知,这也是一代代丽水检察人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创新实践的历史传承。 

敢为人先
“敢为人先”就是敢于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敢于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体现着敢想敢试、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体现着勇立时代潮头、善开风气之先、敢于争创一流的胆识魄力。丽水检察人一直秉承司法办案“永远比人家多一件”、“小院也要有大作为”的创先争优精神,披荆斩棘、迎难而上,探索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之路,“侦查一体化”、“民事督促起诉”、寻找“最美检察官”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绿色司法
“绿色司法”是省检察院汪瀚检察长在今年初全国两会期间率先提出的,契合“五大发展理念”尤其是绿色发展理念的新型司法理念,是引领浙江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的基本遵循。绿色司法既是理念,又是路径,更是一种信仰、一种精神。只有把绿色司法理念真正融入到每一位检察人员的骨髓里,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办理上,体现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才能真正实现检察工作华丽转身,实现高水平发展。

担当如山

习近平总书记“要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推动丽水检察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丽水检察人敢于担当,就是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既要牢牢抓住绿色司法服务绿色发展这条主线,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战略定力,又要坚守规范履职、公正司法的底线,在助推打开“两山”通道的进程中,用“一守两创”的生动实践,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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